李宝林--中国国家画院一级美术师、院务委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画艺委会副主任、中国美术家协会河山画会会长、中国国家画院国画院副院长、李可染艺术基金会名誉副理事长、中国城市艺术专业委员会主席;
1936年生于吉林省四平市;
1963年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系、在校期间曾任北京市学联副主席;
1963─1990年任海军专职画家;
1990年任中国画研究院专职画家、创作研究部负责人;
先后出席第四届全国文学艺术家代表大会,第三、四届全国美术家代表大会,作品入选6—10届全国美展,担任8届全国美展北京展区评委、9、10届全国美展评委;
曾任国务院文化部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享受国务院授予的有特殊贡献的政府津贴;
入选百年中国画展、“北京当代国画优秀作品展”;
作品被中外收藏家广泛收藏;
出版有《李宝林画集》、《李宝林人物画集1958—1988》、《北京当代国画优秀作品集—李宝林》、《中国近现代名家画集—李宝林》、《大山回响——李宝林画集》等,入编《中国现代美术全集》国画人物、山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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