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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明明:《美术馆工作条例》有望今年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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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0-07 18:01:45
            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十届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市文化局副局长王明明今天表示,《美术馆工作条例》有望今年出台,这与他去年的提案不谋而合。



              据了解,《美术馆工作暂行条例》是1986文化部颁布的一部有关美术馆工作的法规。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迅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不断提高,全国各地美术馆事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局面。各种类型的美术馆在地方政府、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的支持下,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规模上都达到了相当的水平。20多年前制定的《美术馆工作暂行条例》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美术馆管理和发展状况,《美术馆工作条例》出台将对促进我国美术馆事业蓬勃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让王明明高兴的是,不久前,文化部颁布的《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及办法》已经出台。该《标准及办法》涉及美术馆的综合管理、建筑与环境、藏品资源、展览与社会影响、公共教育和公共文化服务等诸多方面,据悉,此评估今后将3年举行一次,并实行年检制度;获得“全国重点美术馆”称号的单位,将在业务交流、人才培训等方面得到国家给予的支持。



              身兼北京画院院长的王明明透露,北京画院美术馆今年将参与评估全国重点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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