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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笔为字”卮言

        作者:吴书华2021-01-18 07:49:38 来源:中国文化报

          草书千字文第五本卷(书法)局部 唐 孙过庭

          “运笔为字”是书法艺术创作中最基础的技术内容和任务之一,也是书画家最基本的能力之一。它是指运用或操作毛笔(本文特指毛笔)写出正确、美丽的汉字。

          “运笔”就是用笔,就是运转、驾驭和掌控毛笔,即运用各种笔法技巧动作并由一定时间、流程、节奏来完成点画、线条以及汉字形象的架构、塑造。其全部的技法运动和权变过程须要手指、手腕、臂肘、肩膀、眼睛、心灵乃至全身等综合调配、协同发力。其目的是实现汉字形体的塑造,并释放个人心性和审美理念,以寄情、表意。其准则是振摄有法、擒纵自如、得心应手,笔要放得开、运得通、控得稳、走得活、收得住,臂腕要敏,手头要巧,心态要正,能得其“执、使、转、用”“轻、重、缓、急”和“虚、实、行、藏”之妙。

          “为字”就是作字、写字,即依靠运笔之技巧、法则把字写成、写活,并以正确、美丽和易识、易读为准则,其要求是对汉字形体结构予以揣度、拷问、塑造和再设计、再塑造,把汉字造型的“可塑范围”或“可塑限度”最大程度地予以探索,把多种多样的结体形态“拿捏”透彻,以追求并实现书写汉字的正确、美丽和自然。

          “运笔”的成败凸显的是笔法、笔力的高低和笔墨技巧的深浅,而“为字”的成败凸显的则是字法功力,即形体结构的掌控水平。二者目标一致,倚重点有所不同,但其关系是统一的、辩证的、不可割裂的。在书法创作中,“运笔”的过程即是“为字”的过程;而在绘画中,“运笔”的过程是审美形象的塑造过程。其实,“为字”也是在塑造审美形象。

          “运笔为字”的第一要求,就是要把汉字写对、写准。字要有字样,它也有“脸面”“眉目”或“眼睛”,此一字不同于彼一字,不可混淆乱写,一笔一画都不可随意挪动、增加或者删减,更不能张冠李戴,否则就会写成错字、别字,甚至不是字。有些字很像“双胞胎”或“多胞胎”,面貌(脸面)形态十分相似,但却“眉目”不一或“眼睛”不同,人们凭借其“眉目”或“眼睛”就知道此一字永远是此一字,而不是彼一字。比如“戊、戌、戍、戎”几个字的形态面貌就十分相似,其区别在于“戊”内部是空的,“戌”内部是一横,“戍”内部是一点,“戎”的一横要横穿斜撇。这些能够起区别作用的要害部位就属于“字眼”,倘若把“戌”内的一横随意写成一个点,那就变成了“戍”,其含义与“戌”就风马牛不相及了。所以汉字的“字眼”(字的“眼睛”)等要害处点画的书写特别重要,它关系着一个字的本质和生命,必须“精准至微、正确无误”,一厘一毫不可信笔胡来。其余部位的书写如果出现“瘸腿”“断手”“扭肩膀”“歪屁股”,虽属严重不足但还可聊以记文。“字眼”写对了,字才容易区分、辨认。写字的目的是交流和传达思想,作为书法或者说上升到“法”这种概念的写字,其目的仍然是表达思想、交流情感,而且是为了更好更完美地表达思想、交流情感、抒发性情。所以我们作字不但要让自己认识,更重要的是让他人也能够认识。只有这样,才能够让人了解并欣赏我们的作品,实现以艺化人、载道的作用和意义。

          当然,草书、篆书比较难认,但难认并不等于不能认,内行人是能够认得的。倘若信手涂鸦,写得“人皆不知为何物”,无法解读、破译,那么这种书写不仅没有价值,反而浪费笔墨、纸张和时间,污染文化环境,有损汉字文明。所以把字写对、写准是非常重要的。它不只是书画家踏入艺术征程的第一步路,也是书画家终生应该遵守的一大法则。这里还需强调,草书虽“草”,它是“面草”而“心不草”,外表狼藉潦草,而内里却最守法度,点画、线条稍一挪位,便出错字。唐代孙过庭就强调“草乖使转,不能成字……若毫厘不察,则胡越殊风者焉”。凡是信笔胡来、不守法度或法度不过关的所谓的草书,那不是草书,那是“癞狗疯”,是“胡划拉”。

          “运笔为字”的第二个要求,就是要把汉字“写美”。鲁迅说汉字有三美:意美以感心、音美以感耳、形美以感目。书法属于造型艺术,其重点是开发、挖掘“形美以感目”。要想做到“感目”,就得把字“写美”,只有把字“写美”,才能“感目”。“写美”是“感目”的前提条件。

          可“美”是什么呢?不同的人对“美”的认知是不同的,但是“美”是人类对事物的一种体验或感受,这是被公认的,它能够引起人们心理情感的舒畅、愉悦、振奋、快乐、满足甚至共鸣。所以我以为,凡是让人内心感觉愉悦、振奋,灵魂或情操能得到陶冶和升华的字或书法就都是“美”的。这种“美”是向上的,是有品位和精神标格的,既不是无内涵无操守地刺激养眼,也不是无底线无边际的兴奋娱乐。吴冠中在谈及书画创作时曾疾呼:“‘美’不是‘漂亮’,‘漂亮’不是‘美’。”他强调的正是作品的内核、品质、操守和风骨境界。

          作为书法的“美”,首先必须要“悦目”,同时更要“赏心”,也只有“赏心”,才能真正“悦目”,而且越是“赏心”就越是“悦目”,越是“悦目”也就越“赏心”。书法之美,富有多元性,包容人类的一切审美体验。它是深邃的,有层次、格调、内涵,有精神穿透性,甚至还有些玄奥、晦涩。比如:正大、高雅、苍劲、雄秀、厚重、豪迈,有风骨、有气韵、有品位,多力丰筋、耿介特立、脱俗拔萃,以及经受住欣赏、经受住推敲、经受住交流、经受住时间和历史检验等等,这都蕴含在“艺术美”的范畴之内。吃透了这些道理和思想,书画家写字时才会有正确的方向、目标,才会在确保书写正确无误的前提下,尽情地驰骋美的想象,施展技法、张扬个性、抒发自我,把汉字写得气势磅礴、酣畅淋漓、汪洋恣肆、仪态万千、精彩动人……这是一个艰苦的修炼过程,也是向着“美”不断靠近的过程,需要付出常人难以付出的时间和血汗。每一步前进,每一次探索,都要特别强调“度”的掌控,要把“字脸”和“字眼”突出好,眉目清晰,保证字的“正确性”“可识性”和“审美性”的三合一。

          把字“写美”须以“写对”为前提,不可为追求“写美”而牺牲“写对”;如果牺牲了“写对”,“写美”便没有了意义,“美”也就无从谈起。“写美”和“写对”是相互依存、对立统一的。我们学习书法,首先攻取的目标就是汉字的“形质”。“形”必须正确、可识、可读、可辨;“质”必须健康、有力度、有骨血、有味道。“形质”合格了,再辅之以学养、情操和岁月的修炼,“神采”就会不期而至,作品才可能“无意于佳乃佳”。

          当今一些书法家为什么写出来的东西没有内涵、没有品位,经不住推敲和检验,有的甚至遭人唾骂,其原因主要就是没有锤炼好“形质”。书法是“写字之法”,是“字的造型艺术”,若“运笔为字”不能成功,则字的“形质”就过不了关。若“形质”不能过关,书法创作就不能有效地寄情、表意,其艺术性就会大打折扣,其他方面如笔法、墨法、章法等东西也就失去了依托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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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静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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