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不少人认为谢赫的“六法”准则已经过时,难以适应今天的“新国画”了。因此争相提出一些所谓的“新准则”,还举办研讨会,企求为时代确立新标准,用心可谓良苦。然而,这是谈何容易的事!“六法”从南齐时代闻世,至今已历一千五百年,可谓是千古不易之法,如要它寿终正寝,恐非易事。如果如某些人言:“中国画要灭亡了!”这就简单了,“六法”自然也就消亡了。可惜的是,传统国画的历史车轮仍在前进着,新国画似乎仍然讲究传统性,那么,“六法”准则恐怕会千古不朽了!
谢赫在《古画品录》中云:“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这是他作为品评古来人物画家艺术特色与成就的准则。这在当时可是史无前有的创举,以后又扩大至山水花鸟画,因此被历代画人尊奉为金科玉律而千古不易。究其原因,是其准确地把握了中国绘画最一般的规律和特点,既可作为品评标准,又可作为创作原理。由于其理论水平之卓越,体系之严谨,总令后人仰之弥高。
谢赫之所以能在南朝宋齐时代提出“六法”准则,与时代的文运潮流是相联系的。自曹魏正始年间王弼玄学的创立,为本体论哲学的发展史揭开了序幕,王弼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哲学,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士族文士的理性思维,孕育出“魏晋风度”的“清谈”风潮,至东晋时期,玄佛合流,使思辨哲学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以无为本、得意忘象、空有不二、心物不二、出世入世不二等等哲理便成了清谈的重心内容;而佛性论与儒学之心性论结合,“人皆可成佛”、“人皆可为尧舜”之观念,在王弼的凡圣“五情”同“神明”(智慧)异之理论影响下,所谓“成圣达道”,并不是需要修炼什么金刚不坏之佛身或不食人间烟火的真人,而只是在于人的才性智慧和心灵境界的崇高。因此,极大地推动了清谈名士慕圣求道时尚思潮。从而,激发了人性的自觉,文的自觉,纯文艺性质的诗、文、书、画便蓬勃地发展起来;同时引发了文艺品评风气,诗论、文论、书论、画论等蜂涌而兴。经东晋一百多年的发展,至南朝宋齐梁时期,文艺理论便趋向成熟,并创造了历史的高峰。如刘勰的《文心雕龙》与谢赫的“六法”就同时于南齐时闻世,而彪炳文化史册。
谢赫的“六法”与刘勰的文论一样,受王弼玄学的影响是显然的。王弼玄学经东晋百年“清谈”风潮的宣扬,已对文化艺术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至南朝宋开始对王弼玄学便设学官,与儒学、文学、史学并列为国家“四学”,享有崇高的地位。就王弼玄学的实质而言,乃是认识论与方法论哲学,这是民族古代哲学史的重大创举。其基本原理是:以无为本、崇本息末、崇本举末、以本统众。联系谢赫“六法”的体系结构:第一法为“本”,余五法为“末”。“气韵生动”,依玄学理念是“以无为本”之“无”、“得意忘象”之“意”,也是圣、佛、道(指事物的规律或真理)。因此,第一法既是绘画创作的立意,也是作品的意境和格调,也是画家的品格、才性智慧和心灵境界的体现。所以,“气韵”两字在“魏晋风度”中具有深邃的时代精神内涵。谢赫因此将其作为人物画的根本准则,也成了“六法”的灵魂。为了“崇本”自然须“息末”,千万不可本末倒置。然当本已立,为崇本切须有高超的技巧,所以须“举末”(五法),如技能进乎道,“本”自然能获得理想的效果,即能创造出达道的艺术境界。可是,我们今天的画坛,多认为“形式就是内容”,“技巧就是根本”。忘了“书乃心画”、“画乃心文”、书画如其人,品德不高,落墨无法等这些浅显的道理。既然书画唯以末为本,已不知本为何物,“六法”自然也就无用了。
谢赫的《古画品录》在明示“六法”之后,便对古今优秀画人分六品予以评定。第一品五人,以第一法论之:陆探微名列一品第一人,评曰:“穷理尽性,事绝言象”。意即能“以无为本”,抓住人物的内在精神特质,使艺术达到得意忘象、超以象外的境界,因此气韵不凡。又如对张墨、旬勗评曰:“风范气韵,极妙参神,但取精灵,遗其旨法。若拘以物体,未见精粹。取之象外,方厌膏腴。可谓微妙也。”意指他们能不拘形似,但取精灵(本质特点),因此能得于象外。余下五品,皆因其于“气韵”有所不足,仅以技胜,多各善所长,故分次评之。如名画家顾恺之被置于第三品第二人,评曰:“格体精微,笔无妄下。但迹不逮意,声过其实。”不懂以无为本,抓住人物之精灵,囿于形貌态势,不能得意忘象,创造超以象外的艺术境界。我们从其遗存的《洛神赋图卷》(唐宋摹本)看,所评是允当的。
“六法”准则是为人物画品评而提出,至唐宋之后逐步扩大至山水花鸟画,甚至影响书评、诗评,其影响之大,有史共鉴。今天,中国画风虽多变,但基本风格并未大变,小数人弄奇取巧,未伤大局。所以,“六法”准则的生命,恐怕还不会寿终。
写于二O一二年八月
(2012年9月15日刊于《美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