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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核实中..2009-09-09 18:33:02 来源:中国当代艺术网
两汉时期,《庄子》几无人问津。前后《汉书》提及《庄子》仅有两处。 俟曹魏正始后至晋元康年间,玄学渐渐由“老”入“庄”。一时间,庄学大盛。据《世说新语·文学》载,在向秀之前,注庄者已达数十家:“初注《庄子》者数十家,莫能究其旨要,向秀于旧注外为《解义》,妙析奇致,大畅玄风。”现在可知名的就有司马彪、崔撰、孟氏三家。这其中最有影响的,除向秀外就是郭象注。《晋书·向秀传》云:“庄周著内外数十篇,历世方士,虽有观者,莫适论其旨统也。秀乃为之隐解,发明奇趣,振起玄风。读之者超然心悟,莫不足一时也。惠帝之世,郭象又述而广之。儒墨之迹见鄙,道家之言遂盛焉。”可见当时向、郭庄注为人们推崇倍至。
唐以后,向注亡佚,仅存郭注《庄子》三十三篇流传至今。后世对其评价似乎更高。焦竑《焦氏笔乘》云:“今观其书,旨味渊玄,花烂映发,自可与庄书并辔而驰,非独注书之冠也。嗣后解者数十家,如林凝独、陈详道、黄几复、吕惠卿、王元泽、林希逸、褚秀海、朱得之诸本,互有得失,然一视子玄,奚啻蓋壤。”更有甚者,如冯梦桢《序归有光南华真经评注》言:“注庄子者,郭子玄而下凡数十家,而精奥渊深,其高处有发庄义所未及者,莫若子玄氏。……昔人云:‘非郭象注庄子,乃庄子注郭象。’知言哉!余故进之与庄子也。” 文震孟《序南华经评注》亦云:“自晋宋清谈炽盛,……独郭象注流传至今,而说者犹谓庄子注郭象也。夫惟庄子注郭象,象注所以传,若使郭注庄子,则吐弃时贤久矣。”其实,朱熹早就指出这一点,而且更加直接了当:“自晋以来,解经者却改变得不同,如王弼、郭象辈是也。汉儒解经,依经演绎。晋人则不然,舍经而自作文。” 以晋人与汉儒比较来说,此说尚能言之成理。但是,从一般意义上说,“舍经而自作文”则言过矣。
无论如何,《庄子》与郭象、向秀注之间的差异是明显的。这种差异就是魏晋哲学新发展的明证。
郭象,生于公元252年,即魏嘉平四年,死于公元312年,即晋永嘉六年。本章集中论述郭象庄注对《庄子》自然观的超越,意在表明中国哲学自然观在魏晋时期的历史发展。故对于《庄子》内、外、杂篇的作者问题,以及向、郭庄注的异同问题不作讨论。因为我们认为《庄子》与《庄子注》在此各具有独自的整体性,这些问题在根本上与本篇的主旨无关。
(一)
《庄子》一书,汪洋恣肆,恢诡谲怪,数十万言。然而,提及“自然”一词,内篇仅两条。《德充符》有:“常因自然而不益生。”《应帝王》有:“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外杂篇中亦只有数条。《天运》:“应之以自然。”“调之以自然之命。”《缮性》:“莫之为而常自然”。《秋水》:“知尧桀之自然而相非”。《田子方》:“无为而才自然矣。”《渔父》:“自然不可易也”。 这里“自然”的含义,从字面上看,主要是本然、天然、自然而然的意思。然而,一种哲学自然观,首先与宇宙观和本体论相关,同时还与知识论,甚至人生观、社会历史观相关。所以,我们不能仅仅从字面的意义上,去论述《庄子》的自然观。
从总体上说,《庄子》的自然观虽然有别于《老子》的自然观,并提出了一些中国哲学自然观的根本性观念,但是,它仍然属于中国哲学的初始阶段,带有浓厚的原始文化色彩。有人说:“比较而言,庄子是先秦诸子中保存神话哲学观念最多的哲学家。他的一些哲学观念,如时间观念、生死观念和主观与客观关系观念都直接继承了神话,与神话所体现的原始哲学观念具有明显的渊源关系和某些一致性。” 而这些观念和痕迹,在郭象的注中已经荡然无存。
我们先从宇宙观和本体论说起。《庄子》说:“有实而无乎处者,宇也。有长而无本剽者,宙也。” “剽”即“标”,意为“末”。“无本剽”意即无始终。这里的宇宙看来是个物质存在。但是,在《庄子》看来,创造宇宙万物的本源是“道”:
夫昭昭生于冥冥,有伦生于无形,精神生于道……
《庄子》的“道”是“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在时间和空间上,它“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故存;”它始创万物,“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 这个“道”也是“无”。“无”即是宇宙万物的初始者:
有乎生,有乎死,有乎出,有乎入,入出而无见其形,是谓天门。天门者,无有也,万物出于无有。
正是由于“道”,宇宙万物,无论大小、巨细,其生成、发展以及衰亡的运动,才有规律:“今彼神明至精,与彼百化,物已死生方圆,莫知其根也,扁然而万物自古以固存。六合为巨,未离其内,秋毫为小,待之成体。天下莫不沈浮,终身不故;阴阳四时运行,各得其序。愍然若亡而存,油然不形而神,万物畜而不知。此之谓本根”。“本根”就是本源。“天不得不高,地不得不广,日月不得不行,万物不得不昌,此其道与!” “道”主宰一切,“无不将也,无不迎也;无不毁也,无不成也。”
创生论来说,“道”是“物物者”。“物物者非物”,“道”是非物质性的,而且,“物物者与物无际,而物有际者,所谓物际者也”。 “际”即边界、关系之意。所以,“道”决定万物的盈虚积散等变化,本身却没有变化。“谓盈虚衰杀,彼为盈虚非盈虚,彼为衰杀非衰杀,彼为本末非本末,彼为积散非积散也。” “杀生者不死,生生者不生。” 道又无所不在,在蚁蝼、稊稗、瓦甓、屎溺。而且,“道行之而成”,是在事物的自然运动之中,“已而不知其然谓之道”。 在事物的千变万化中,“道”则始终如一:“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为一。” 横者与竖者,丑陋的与美丽的,正常的与怪异的,其中的“道”都是一样的。
论及《庄子》的宇宙创生论,不能不涉及到它的气论。《逍遥游》中有“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之说;《大宗师》说桑户“与造物者为人,而游乎天地之一气。”《至乐》篇亦云:“……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笏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知北游》又云:“通天下一气耳。”我认为,这种气论,仍有浑沌初开的意思。在《庄子》看来,宇宙创生之时,浑沌一片。而这种浑沌也是绝对不可知的。《应帝王》中有一则神话:“南海之帝为儵,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儵与忽时相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儵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
所以,《庄子》的“道”是非常神秘的:“道物之极,言默不足以载;非言非默,议有所极。” 言语和沉默都不能表达“道”。“道不可闻,闻而非也;道不可见,见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知形形之不形乎!道不当名。” 当然,“道”有时可以体验。能够体验到道的人则是非常不一般的人:“夫体道也,天下之君子所系焉。今于道,秋毫之端万分未得处一焉,而犹知藏其狂言而死,又况夫体道者乎!” 比如,“狶韦氏得之,以挈天地;伏戏氏得之,以袭气母;维斗得之,终古不忒;日月得之,终古不息;堪坏得之,以袭昆仑;冯夷得之,以游大川;肩吾得之,以处大山;黄帝得之,以登云天;颛顼得之,以处玄宫;禺强得之,立乎北极;西王母得之,坐乎少广,莫知其始,莫知其终;彭祖得之,上及有虞,下及五伯;傅说得之,以相武丁,奄有天下,乘东维,骑箕尾,而比于列星。” 除了天地、日月、星辰,得道的都是神仙和圣贤。
我们从《庄子》的这些论述可以看出,它的宇宙论和本体论,还带有浓厚的原始神话色彩,正如有些学者所言:“道的含义还比较含混,道的宇宙论意义和本体论意义尚无明确区别”。“道‘神鬼神帝’,说明比鬼神更根本;道‘无为无形’,说明道没有情感和意志,所以不同于上帝之类的神灵。道‘自本自根’,独立于物质世界之外,道又‘不可受’‘不可见’,是神秘而不可感知的”。
郭象的宇宙本体论,可以说是一种彻底的“自然主义”。钱穆曾说:“必至郭象注庄,乃始于此独造新论畅阐自然主义,转用以解决宇宙创始,天地万物一切所从来之最大问题,澈始澈终,高举自然一义,以建立一首尾完整之哲学系统。就此一端言,郭象之说自然实有远为超越于庄老旧谊之外者。……故亦必俟有郭象之说,而后道家之言自然,乃始到达一深邃圆密之境界。后之人不复能驾出其上而别有所增胜。故虽谓中国道家思想中之自然主义,实成立于郭象之手,亦无不可也。虽谓道家之言自然,惟郭象所指,为最精卓,最透辟,为能登峰造极,而达于止境,亦无不可也。” 我认为,钱穆的这个评价并不过分,基本上是恰当的。
郭象对《庄子》自然观的转换,是从宇宙本体论之根本入手的。他把《庄子》中作为宇宙万物本源的“道”,进行干净、彻底的消解。他说:“谁得先物者乎哉?吾以阴阳为先物,而阴阳者即所谓物耳。谁又先阴阳者乎?吾以自然为先之,而自然即物之自尔耳。吾以至道为先之矣,而至道者乃至无也。既以无矣,又奚为先?然则先物者谁乎哉?而犹有物,无己,明物之自然,非有使然也。” 在郭象看来,“至道者”就是“至无”,而“无”就是没有。用冯友兰先生的话说,“至无”就是什么都没有,就是零。 郭象认为,这个道理很简单:
非唯无不得化而为有也,有亦不得化而为无矣。是以(无)[夫]有之为物,虽千变万化,而不得一为无也。不得一为无,故自古无未有之时而常存也。
就是说,“无”中不能生“有”,“有”也不能变成“无”。“无”的意义只是抽象的,“无”只是“言道之无所不在也,故在高为无高,在深为无深,在久为无久,在老为无老,无所不在,而所在皆无也。” 因为“言必有其具,乃能其事,今无至虚之宅,无由有化物之实也。” 这样一来,《庄子》中对于“道”为万物之本源的种种神秘主义描述,郭象则给以十分简单、也十分自然的解释。例如:
《庄子》:道“神鬼神帝,生天生地。”郭注曰:“无也,岂能生神哉?不神鬼帝而鬼帝自神,斯乃不神之神也;不生天地而自生,斯乃不生之生也。故夫神之果不足以神,而不神则神矣,功何足有,事何足恃哉!”
《庄子》:“至道之精,窈窈冥冥;至道之极,昏昏默默。”郭注曰:“窈冥昏默,皆了无也。夫庄老之所以屡称无者,何哉?明生物者无物而物自生耳。自生耳,非为生也,又何有为于已生乎!”
郭象把《庄子》中的“道”,都置换为“无”。“无”就是没有,这也意味着作为创生宇宙万物的最高本体不存在。“无”实质上是一种抽象的概念,一种宇宙生成理论中的逻辑符号,而非实体性的存在。那么,宇宙万物是怎样产生的呢?宇宙万物存在的理由和根据是什么呢?郭象说得很清楚,就是“自然”。他还说:
无既无矣,则不能生有;有之未生,又不能为生。然则生生者谁哉?块然而自生耳。
夫有之未生,以何为生乎?故必自有耳,岂有之所能有乎!此所以明有之不能为有而自有耳,非谓无能为有也。若无能为有,何谓无乎!一无有则遂无矣。无者遂无,则有自欻生明矣。
明物物者无物,而物自物耳。
“自生”、“自物”就是自然生成之义。自然在这里有本然、天然的含义,还有自生自灭的含义:“自生耳,非我生也。我既不能生物,物亦不能生我,则我自然矣。自己而然,则谓之天然。天然耳,非为也,故以天言之。[以天言之]所以明其自然也,岂苍苍之谓哉!” “死生出入,皆欻然自尔,未有为之者也。然有聚散隐显,故有出入之名;徒有名耳,竟无出入,门其安在乎?故以无为门。以无为门,则无门也。” “无”仅仅是一个名称。钱穆对郭象的这一思想大为赞赏:“郭象言自然,其最精义,厥谓万物皆自生自化,更无有生万物与化万物者。”
所以,郭象的宇宙创生论,可称为自然──天然论。万事万物,“不运而自行也。不处而自止也。不争所而自代谢也。皆自尔。无则无所能推,有则各自有事。然则无事而推行是者谁乎哉?各自行耳。” 万物自然生成,没有所谓的造物者。“世或谓罔两待景,景待形,形待造物者。请问:夫造物者,有耶无耶?无也?则胡能造物哉?有也?则不足以物众形。故明众物之自物而后始可以与言造物耳。是以涉有物之域,虽复罔两,未有不独化于玄冥者也。故造物者无主,而物各自造,物各自造而无所待焉,此天地之正也。” 郭象对于“天籁”这样解释:“夫天籁者,岂复别有一物哉?即众窍比竹之属,接乎有生之类,会而共成一天耳。” “天籁”就是大自然的声音。“而或者谓天籁役物使从已也。夫天且不能自有,况能有物哉!故天者,万物之总名也,莫失为天,谁主役物乎?故物各自生而无所出焉,此天道也。” 天地只是自然万物的总称,天下万物都是自然生长、衰亡,不存在一个超自然的主宰。
按照郭象的看法,宇宙万物都是自然生长的,即“块然自生”,也就是“独化”。既不是某造物主的创造,也不是某种理念的演化。当然,这种自然的生灭,也不是任意的,无规律的,而是合乎一种“理”。这就涉及本体论和认识论了。
(二)
《庄子》认为:“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 知识是无限的,而人生是有限的。所以企图去穷尽知识,是会陷入迷途不能自拔的。还说:“知止乎其所不能知,至矣;若有不即是者,天钧败之。”成玄英疏曰:“率其所能,止于分内,所不能者,不强知之,此临学之至妙。”否则,“斯败自然之性者也。” “天均”在此意为自然之性。如果强求为知,则必然碰壁、失败。《知北游》通篇讨论的,就是能否认识道的问题。结论是:“夫知遇而不知所不遇,知能能而不能所不能。无知无能者,固人之所不免也。夫务免乎人之所不免者,岂不亦悲哉!至言去言,至为去为。齐知之所知,则浅矣。”就是要人们取消求知的欲望和行为。
因此,《齐物论》把古人的“知”分为几类:“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这是第一等,即知道“未始有物”之前的世界状况为知识之极;其次是“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就是只见其物,而不作区分;再次是“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即对事物作出区别而不判明是非;最下一等是“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就是把什么都弄得清清楚楚,“道”也就破坏殆尽了。最高的认知就是与天地浑然为一。
《庄子》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它认为,首先,作为宇宙万物本源的“道”是为语言和思维不可及的:“夫大道不称”,“道昭而不道,言辩而不及”。 “无思无虑始知道,无处无服始安道,无从无道始得道。” 我们一般的逻辑和理性是不能把握世界的。“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而语言也不能表达真理之思:“世之所贵道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庄子》以轮扁斫轮为例:“斫轮,徐则甘而不固,疾则苦而不入。不徐不疾,得之于手而应于心,口不能言,有数存焉于其间。臣不能以喻臣之子,臣之子亦不能受之于臣,是以行年七十而老斫轮。古之人与其不可传也死矣,然则君之所读者,古人之糟魄已夫。” 真知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
《庄子》认为,人们试图以语言辩论是非,则是不可能的。它认为“名”“言”“辩”都是“争之器”,象儒墨之争,就是“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 因而不主张争辩:“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故受其黮闇,吾谁使正之?”
其次,就具体事物来说,它在发生和生成意义上,我们是不可究其根底的:“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始也者。有有也者,有无也者,有未始有无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无也者。俄而有无矣,而未知有无之果孰有孰无也。” 就是说,事物生成在时间上不可追溯,同时,“有”与“无”在绝对的意义上也是不能追问的。
《庄子》试图探索自然世界的秘密,却由此走上一种极端相对主义的立场:“夫物,量无穷,时无止,分无常,始终无故……计人之所知,不若其所不知;其生之时,不若未生之时;以其至小求穷其至大之域,是故迷乱而不能自得也。由此观之,又何以知(毫)[豪]末之足以定至细之倪!又何以知天地之足以穷至大之域!” “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 “弗知乃知乎!知乃不知乎!孰知不知之知?” 真知似乎在是与非,无可与无不可之间。
于是,《庄子》指出了一条与一般逻辑和理性认识不同的认识之路:“孰知不言之辩,不道之道?若有能知,此之谓天府。注焉而不满,酌焉而不竭,而不知其所由来,此之谓葆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均,是之谓两行。” “天均”在此意即天然均衡。冯友兰说:“休乎天均,即听万物之自然也。” “两行”成玄英疏曰:“不离是非而得无是非,故谓之两行。”这里的“天府”、“道枢”、“天均”、“葆光”,都是要人们超脱是非,以不知为知,“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
不能否认,《庄子》提出了认识论中一些非常深刻的问题,比如,语言与事物的关系问题,最终真理性问题,以及真知的可说与不可说的问题等,这些问题至今仍然是哲学家们讨论的热点。然而,《庄子》的立足点和结论是极端相对主义,它在对待世界和社会生活的态度上,又是消极、被动的,甚至是麻木地听任自然。
我们知道,郭象在宇宙论和本体论上,消解了道这个宇宙万物的本源,认为万事万物乃是“自生”、“自尔”。这样,事物的本质,就是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样子。自然而然的世界,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世界。事物存在有存在的理由,在具体事物的背后,不存在某种神秘的目的。他说:“夫无故而自合者,天属也,合不由故,则故不足以离之也。然则有故而合,必有故而离矣。” “天不为覆,故能常覆;地不为载,故能常载。使天地而为覆载,则有时有息矣”。 这样,所谓“天”、“天地”等具有创生万物含义的概念,在郭象看来就只具有一些指称的简单功能了:“天地者,万物之总名也。天地以万物为体,而万物必以自然为正”。 对于《庄子》说的“宇宙”,郭象的解释则更明白:“宇者,有四方上下,而四方上下未有穷处。”“宙者,有古今之长,而古今之长无极。” 这已经很接近我们今天对宇宙的认识了。
万事万物,并没有特别神秘的道理。它们的存在根据,就是一些看起来很简单的道理。如果你要追根究底,一定会徒劳而返。所以,郭象对世界的认识,也就转换为对具体事物的认识。“夫物事之近,或知其故,然寻其原以至乎极,则无故而自尔也。” “自生”,“自尔”,即自然,就是天然,“大鹏之能高,斥鴳之能下,椿木之能长,朝菌之能短,凡此皆自然之所能,非为之所能也。不为而自能,所以为正也。” 这样,在郭象看来,认识,就是一种接近常识的认知了。但是,他认为:“夫知者未能无可无不可”。 这与《庄子》的相对主义认识论又有着截然的不同。
不过,万事万物,虽然自生自尔,也有其内在的根据。譬如人,“人之生也,形虽七尺而五常必具,故虽区区之身,乃举天地以奉之。故天地万物,凡所有者,不可一日而相无也。一物不具,则无者无由得生;一理不至,则天年无缘得终。” 事物生成、发展、死亡,有它内在的根据,而不是外在的根据。这就是事物之“理”。郭象把事物的这种内在规定性,还称作这一事物的“性”、“自性”、“天性”、“真性”:
物各有性,性各有极,皆如年知,岂跂尚之所以及哉!
跂,原指足多趾,在此意谓不切实际的愿望。譬如说:“马之真性,非辞鞍而恶乘,但无羡于荣华。” 这就是马的“性”,这个“性”与生俱来,不能任意取舍。因此,“性”是事物的规定性,往往也是一种必然性:
天性所受,各有本分,不可逃,亦不可加。
性各有分,故知者受知以待终,而愚者抱愚以至死,岂有能中易其性者也!
性之所能,不得不为也;性所不能,不得强为;故圣人唯莫之制,则同焉皆得而不知所以得也。
在这个意义上,“性”又叫“命”:
不知其所以然而然,谓之命,……
夫物皆先有其命,故来事可知也。是以凡所为者,不得不为;凡所不为者,不可得为;而愚者以为之在己,不亦妄乎?
所以,大鹏必须升到九万里才能平飞,这是它的“性”,也是它的“命”:“夫翼大则难举,故抟扶摇而后能上,九万里乃足自胜耳。……此皆不得不然,非乐然也。” 而且,从宇宙万物的秩序来说,这也是合理的:
直以大物必自然生于大处,大处亦必自生此大物,理故自然,不患其失,又何措心其间哉。
在这个意义上,它也就是一物之“理” :
理有至分,物有定极,各足称事,其济一也。
这个内在根据或“理”,是不同于外在现象,而是隐藏于现象之中的。“外无所谢,而内无所矜。是以诱然皆生而不知所以生,同焉皆得而不知所以得也。” 这就是自然造物,天衣无缝。所以,这个内在根据的“理”,也是“自然”之“理”:
至理之来,自然无迹。
凡所谓天,皆明不为而自然。言自然则自然矣,人安能故有此自然哉?自然耳,故曰性。
自然,就是对于这个“理”的认同:
夫物有自然,理有至极。循而直往,则冥然自合,非所言也。
故任而不助,则本末内外,畅然俱得,泯然无迹。若乃责此近因而忘其自尔,宗物于外,丧主于内,而爱尚生矣。
“爱尚生”,就不能齐物。内是本,外是末,人对于万事万物的态度应遵从这个“理”。另外,郭象有时也用“迹”表示事物及现象,用“所以迹”表示事物的本质及根据。他说:“所以迹者,真性也。”
郭象还认识到,万事万物是在不断运动变化之中:“夫无力之力,莫大于变化者也;故乃揭天地以趋新,负山岳以舍故。故不暂停,忽已涉新,则天地万物无时不移也。世皆新矣,而自以为故;舟日易矣,而视之若旧;山日更矣,而视之若前。今交一臂而失之,皆在冥中去矣。故向者之我,非复今我也。我与今俱往,岂常受故哉!而世莫之觉,横谓今之所遇可系而在,岂不昧哉!” “日夜相代,代故以新也。夫天地万物,变化日新,与时俱往,何物萌之哉?自然而然耳。” “夫时不再来,今不一停,故人之生也,一息一得耳。向息非今息,故纳养而命续;前火非后火,故为薪而火传”。而很多人不明了这一点,试图让自己的身体万年长青,“不知与化为体,而思藏之使不化,则虽至深至固,各得其所宜,而无以禁其日变也。故夫藏而有之者,不能止其遁也;无藏而任化者,变不能变也。”只有“圣人游于变化之途,放于日新之流。万物万化,亦与之万化”。
在这里,我们会自然想起古希腊哲人赫拉克利特的名言:“我们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太阳每天都是新的,永远不断地更新。” 当然,他们之间不能简单地类比。而在关于世界万物无时不有的运动变化这一点上,他们的相通之处是显而易见的。
冯友兰先生认为:“郭象并不主张宿命论,也不认为未来的事情可以预知”,“一类的事物据其理是可以一般地推知这一事物的未来活动,至于具体活动的细节,是不能预先知道的。”“‘理’虽然不能预先知道某一具体活动的细节,但在活动以后,可以帮助理解它的这些活动。” 我们基本上赞同这一评定。当然,郭象对于世界的认识,今天看来还是很有限的。中国哲学到宋儒才提出“格物致知”的认识外在世界的方法。但是,比较起来,他不仅仅走出了《庄子》的极端相对主义认识论,而且,他在确信客观世界真正存在的前提下,进入了对认知活动的探索和研究。这从这个角度来说,应该比《庄子》有了一定的进步。
(三)
《庄子》在认识论上的极端相对主义,与他消极的无为的人生态度是一致的。这首先表现在它的“齐物”思想上,即“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要达到这一境界,就要取消一切差别,“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譬如:“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大山为小;莫寿于觞子,而彭祖为夭。”世界上的事物无所谓大和小。不仅如此,也无所谓美丑:“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由此推论,仁义是非,这一切都不存在:“自我观之,仁义之端,是非之涂,樊然殽乱,吾恶能知其辩?”故“圣人议而不辩”,“大道不称,大言不辩”,“道昭而不道,言辩而不及”。而要摆脱这些,就要“逍遥”。
什么叫“逍遥”?《庄子》认为,象大鹏鸟那样,“背若太山,翼若垂天之云,抟扶摇羊角而上者九万里,绝云气,负青天,然后图南,且适南冥也”,还不算逍遥;同样,“知效一官,行比一乡,德合一君,而徵一国者”的宋荣子,“且举世而誉之而不加劝,举世而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内外之分,辩乎荣辱之境”,也不是绝对的逍遥;而“列子御风而行,冷然善也,旬有五日而后反,彼於致福者,未数数然也。”这仍然不是绝对逍遥。因为,“此难免乎行,犹有所待者也。”绝对的逍遥是“无待”:
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
这样“独与天地精神往来”才是绝对逍遥。能够这样逍遥的,只有“神人”、“至人”、“真人”、“圣人”。何为“神人”、“至人”、“真人”、“圣人”?《庄子》说:
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
至人潜行不窒,蹈火不热,行乎万物之上而不慄。
“古之真人,不知说生,不知恶死;其出不訢,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来而已矣。”而且“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若然者,过而弗悔,当而不自得也。若然者,登高不慄,入水不濡,入火不热。”
古之真人,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食不甘,其息深深。真人之息以踵,众人之息以喉。
圣人愚芚,参万岁而一成纯。
这种“真人”、“至人”、“神人”、“圣人”,可以说,就是后来道教中的“太上老君”、“太白金星”等神仙了。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载,方士卢生向秦始皇说:“真人者,入水不濡,入火不爇,陵云气,与天地久长。”可见战国时的方术也与《庄子》此说相通。而《庄子》称:“且有真人而后有真知。” 因此,求知实质上就是修炼,即“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坐忘”,“心斋”等。
由于郭象的本体论和认识论与《庄子》的本体论和认识论有根本的不同,因此他对《庄子》的“逍遥”义,也有完全不同的解释。《庄子》认为只有“真人”、“至人”、“神人”、“圣人”才能“逍遥”,郭象则认为,没有什么超现实的“神人”、“至人”、“真人”,那些神仙一样的人物是不存在的。在郭象看来,《庄子》中的“神人”、“至人”、“真人”,就是“圣人”,实质上也就是一些比较杰出的正常人:
夫神人即今之所谓圣人也。
神人者,无心而顺化者也。
故真人陆行而非避濡也,远火而非逃热也,无过而非措当也。故虽不以热为热而未尝赴火,不以濡为濡而未尝蹈水,不以死为死而未尝丧生。
至人之心若镜,应而不藏,故旷然无盈虚之变也。
夫大觉者,圣人也。大觉者乃知夫患虑在怀者皆未寤也。
夫圣人之心,极两仪之至会,穷万物之妙数。故能体化合变,无往不可,旁礴万物,无物不然。
既然“神人”、“至人”、“真人”等与“圣人”一样,只是顺应自然而已,在郭象看来,“逍遥”就并不一定象《庄子》说的,是一般人难以达到的很高的境界,而是一般人也能达到的境界。凡夫俗子、普通百姓也可以和圣人一样“逍遥”。按照郭象的观点,“逍遥”就是顺应自然。他对《庄子》的“绝对逍遥”,作了这样的解释:
乘天地之正,即是顺万物之性也;御六气之辩者,即是游变化之途也;如斯以往,则何往而有穷哉!
郭象认为,人们能否“逍遥”,主要在于能否顺应自然,“各安其性”。如果做到“性分自足”,就是“逍遥”。郭象的这种“逍遥”就是“适性”,后来一般称做“适性逍遥”。所谓“适性”就是“各以得性”。比如说,长与短、大与小,郭象认为:“以形相对,则大山大于秋毫也。若各据其性分,物冥其极,则形大未为有余,形小不为不足。[苟各足]于其性,则秋毫不独小其小而大山不独大其大矣。若以性足为大,则天下之足未有过于秋毫也;[其](若)性足者(为)[非]大,则虽大山亦可称小矣。”而对于寿与夭、得与失,郭象说:“以蟪蛄不羡大椿而欣然自得,斥鴳不贵天池而荣愿以足。苟足于天然而安其性命,故虽天地未足为寿而与我并生,万物未足为异而与我同得。”同样,美与丑,在郭象看来也是如此:“夫莛横而楹纵,厉丑而西施好。所谓齐者,岂必齐形状,同规矩哉!故举纵横好丑,恢诡谲怪,各然其所然,各可其所可,则理虽万殊而性自得,故曰道通为一也。”
所以,在郭象看来,大鹏和斥鴳“各以得性为至,自尽为极也。向言二虫殊翼,故所至不同,或翱翔天池,或毕志榆枋,直各称体而足,不知所以然也。” 一切事物都是这样,“夫小大虽殊,而放于自得之场,则物任其性,事称其能,各当其分,逍遥一也,岂容胜负于其间哉!” “苟足于其性,则虽大鹏无以自贵于小鸟,小鸟无羡于天池,而荣愿有余矣。故小大虽殊,逍遥一也。” “庖人尸祝,各安其所司;鸟兽万物,各足于所受;帝尧许由,各静其所遇;此乃天下之至宾也。各得其实,又何所为乎哉?自得而已矣。故尧许之行虽异,其于逍遥一也。” 于是郭象认为:“《庄子》之书,故是涉俗盖世之谈矣。” 用这样的眼光来读《庄子》,结论当然就有完全不同了。
而且,郭象认为,圣人就是人间的帝王,和帝王应是一体的,“无己而顺物,顺物而王矣”。圣人并不由此失其为“至至者”,因为,“圣人虽在庙堂之上,然其心无异于山林之中,世岂识之哉!徒见其戴黄屋,佩玉玺,便谓足以缨绂其心矣;见其历山川,同民事,便谓足以憔悴其神矣;岂知至圣者之不亏哉!” ,而且其所以能够作到这点,就在于他能“终日(挥)[见]形而神气无变,俯仰万机而淡然自若。”这是因为圣人“常游外以(宏)[冥]内”,“无心以顺有”,“未有极游外之致而不冥于内者也,未有能冥于内而不游于外者也。”
相反,如果圣人不顺应自然,高高在上,离群超世,不食人间烟火,则并不为真正的圣人。“未知至远之(迹)[所]顺者更近,而至高之所会者反下也。”因为,“若乃厉然以独立为至而不夷乎俗累,斯山谷之士,非无待者也,奚足以语至极而游无穷哉!” 《庄子·逍遥游》“尧让天下于许由”,是肯定消极避世,然而郭象注曰:“若谓拱默乎山林之中而后得称无为者,此老庄之谈所以见弃于当途。”同样,对于《大宗师》:“芒然彷徨乎尘垢之外,逍遥乎无为之业”,郭象注曰:“所谓无为之业,非拱默而已;所谓尘垢之外,非伏于山林也。”无为就是自然,就是“任性而为”,“率性而动”,“无心而任化”,“任物之自为”。而不是执意去避世山林,故作逍遥。
不能逍遥者,则为不能适性者也。“性之所能,不得不为也;性所不能,不得强为。” “若夫知见可以欲(而)为[而]得者,则欲贤可以得贤,为圣可以得圣乎?故不可矣。” 所以,人们不应该有非分之想:“苟知其极,则毫分不可相跂,天下又何所悲乎哉!夫物未尝以大欲小,而必以小羡大,故举小大之殊各有定分,非羡欲所及,则羡欲之累可以绝矣。夫悲生于累,累绝则悲去,悲去而性命不安者,未之有也。” 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反而有世俗之心,“与物相及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恭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 《齐物论》“五者圆而几向方矣”注:“此五者,皆以有为伤当者也,不能止乎本性,而求外无已。夫外不可求而求之,譬犹以圆学方,以鱼慕鸟耳。虽希翼鸾凤,拟规日月,此愈近彼,愈远实,学弥得而性弥失。故齐物而偏尚之累去矣。” 世俗之人,想入非非,违反本性,只能给人生带来烦恼和痛苦。所以,“适性”,也可以说就是返回人的自然本性。
从郭象对于“逍遥”的观念,可以看出他的思想具有一种现实的、实用的特征。这种特征在他的社会政治、伦理的思想中,即在他关于名教的思想中,则更为突出。
(四)
从极端的相对主义出发,《庄子》这样表述他的社会理想:“至德之世,同与群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 这实质上是一个人兽同居、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因此,《庄子》对于儒家的礼制是深恶痛绝的,他把儒家的仁义是非看作是人的一种刑罚:“黥汝以仁义,而劓汝以是非。” 他反对一切人为的东西:“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 同时,甚至连人为的想法也认为是不对的:“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 很明显,《庄子》认为名教是违反自然的。
郭象的哲学有着强烈的现实色彩。他对于现存的社会体制和秩序是持肯定态度的,并为之作合理性的论证。而他论证的着眼点和出发点,正是宇宙万物包括人的自然性。就是说,他正是从自然的意义上,证明名教是合理的。
在郭象的眼中,人是一个偶然出生的自然物,人的出生与世界上其他万事万物的生长,在这一方面并无两样:“ 人形乃是万化之一遇耳,未足独喜也。无极之中,所遇者皆若人耳,岂特人形可喜而余物无乐耶!” “人之生也,理自生矣,直莫之为而任其自生,斯重其身而知务者也。” 所以,生老病死,人之常情。虽然郭象说:“人虽日变,然死生之变,变之大者也。” 但是,有生就有死,有少就有老,这是规律,即自然,任何人也逃避不了,只有泰然处之,顺其自然:
夫形生老死,皆我也。故形为我载,生为我劳,老为我佚,死为我息,四者虽变,未始非我,我奚惜哉!
事苟变,情亦异,则死生之愿不得同矣。故生时乐生,则死时乐死矣,死生虽异,其于各得所愿一也……由此观之,当死之时,亦不知其死而自适其志也。
当所遇,无不足也,何为方生而忧死哉!
夫死生之变,犹春秋冬夏四时行耳。故死生之状虽异,其于各安所遇,一也。
人与其他生物一样,是自然生成的。然而,人是具有物质性的肉体和非物质的精神的结合体。因此,人在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的要求都符合自然之理,是合理的,这就是“称情而自然”。郭象说过:“人之生也,形虽七尺而五常必具,故虽区区之身,乃举天地以奉之。故天地万物,凡所有者,不可一日而相无也。一物不具,则无者无由得生;一理不至,则天年无缘得终。” 作为一个具有物质性的人,他自然还有感官享乐的追求。郭象认为,这应当受到“礼”的节制:“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物而动,性之欲也。物之感人无穷,人之逐欲无节,则天理灭矣。” 但天理和人伦应该是相和谐的,仁义也应与此自然一致:
夫知礼意者,必游外以经内,守母以存子,称情而直往也。
夫仁义者,人之性也。人性有变,古今不同也。故游寄而过去则冥,若滞而系于一方则见。见则伪生,伪生而责多矣。
皆自尔耳,亦无爱为于其间也,安所寄其仁义!
夫心之足以制一身之用者,谓之成心。人自师其成心,则人各自有师矣。人各自有师,故付之而自当。
仁义发中,而还任本怀,则志得矣,志得矣,其迹则乐也。信行客体而顺乎自然之节文者,其迹则礼也。
礼者,世之所以自行耳,非我制。
然至仁足矣,故五亲六族,贤愚远近,不失分于天下者,理自然也……
礼者,形体之用,乐者,乐生之具……
郭象把人的一些自然本能,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些要求,都看成是自然之“理”。所谓“任自然”就包含使这些要求得到满足,而不应压抑这些要求。在他看来,这些要求与儒家的名教并无矛盾,反过来还可以说,名教包含于人的这些自然本性。名教本来就出于自然。关于这一点,郭象有个非常著名的论述──
《庄子·秋水》云 :“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郭象注曰:
人之生也,可不服牛乘马乎?服牛乘马,可不穿落之乎?牛马不辞穿落者,天命之故当也。苟当乎天命,则虽寄之人事,而本在天也。
就是说,牛马的本性中就包含有让人穿落、乘服的东西。前文郭象也说过:“马之真性,非辞鞍而恶乘,但无羡于荣华。”故穿牛鼻、落马首,虽是人为的活动,却符合牛马的本性。在郭象看来,人们的一些生产、社会实践活动,只要是顺应自然,符合自然规律的,不仅不会违反事物的自然本性,而且还是自然本性的外化和实现。因此,对事物的态度,并非只是消极的顺应,还有积极的改造的一面。这些改造自然和社会的活动,只要符合自然的本性,同样看作是“自然”的,而非“人为”的。这表明,郭象不仅肯定人们顺应自然而进行的一些改造自然的活动,而且为人类的社会活动寻找自然性的基础。可以说,这是郭象与《庄子》自然观迥然不同的根本之处,也是“名教出于自然”的本真含义之所在。
所以,关于名教,所谓“节之以礼”,也是“师其成心”。(向秀认为,如果“任自然”而“非名教”,则如“有雌无雄”也。 )只要率性自然,也就是符合礼义。“夫率性直往者,自然也”。 郭象认为,率性则自然就是符合礼义,与效法圣人并非矛盾。反过来,如果拘泥于从表面去法圣人,则正是舍本求末。他说:“法圣人者,法其迹耳。夫迹者,已去之物,非应变之具也,奚足尚而执之哉!” “迹”是人走后留下的印记而已,从中不可能获得真谛。所以,“迹”是可以“遗”去的。对于“名”也须如此,圣人本身也是顺物而自然的,而且顺物也就会有“名”,并非为“名”而行:“今仲尼非不冥也。顾自然之理,行则影从,言则响随。夫顺物则名迹斯立,而顺物者非为名也。非为名则至矣,而终不免乎名,则孰能解之哉!故名者影响也。影响者形声之桎梏也。明斯理也,则名迹可遗;名迹可遗,则尚彼可绝;尚彼可绝,则性命可全矣。” 圣人正因为无外物所累,顺物自然,所以,不管他们身处“庙堂之上”还是“山林之中”,实际上都是“游于外”而“冥于内”的:
夫理有至极,外内相冥,未有极游外之致而不冥于内者也,未有能冥于内而不游于外者也。故圣人常游外以(宏)[冥]内,无心以顺有,故虽终日(挥)[见]形而神气无变,俯仰万机而淡然自若。夫见形而不及神者,天下之常累也。
可见,圣人也好,凡人也罢,只要无心顺物,率性自然,也就符合礼义。这样,名教和自然就统一了。因为,名教本来就是包含在自然之中的。人的社会性有着深刻的自然性作为基础。“是以圣人未尝独异于世,必与时消息,故在皇为皇,在王为王,岂有背俗而用我哉!” 比如:“夫工人无为于刻木而有为于用斧,主上无为于亲事而有为于用臣。臣能亲事,主能用臣;斧能刻木而工能用斧;各当其能,则天理自然,非有为也。……故各司其任,则上下咸得而无为之理至矣。” 这里也可见出,自然之中就包含着合理,所谓“天理自然”,即是指此而言。
名教与自然的一致,当然包括社会等级、制度也是符合自然合理的。郭象说:“夫时之所贤者为君,才不应世者为臣。若天之自高,地之自卑,首自在上,足自居下”。 “若夫任自然而居当,则贤愚袭情而贵贱履往,君臣上下,莫匪尔极,而天下无患矣。” 而这种自然甚至也是必然,是一种别无选择的选择:“千人聚,不以一人为主,不礼则散。故多贤不可以多君,无贤不可以无君,此天人之道,必至之宜。” 这倒有点“社会契约论”的意味,也更加说明,自然即是合理。
君道和臣道也有自然之理:“在上而任万物之自为也。以有为为累者,不能率其自得也。同乎天之任物,则自然居物上。各当所任。君位无为而委百官,百官有所司而君不与焉。二者俱以不为而自得,则君道逸,臣道劳,劳逸之际,不可同日而论之也。不察则君臣之位乱矣。” 君王的职能自然不同于臣子,不能混淆、颠倒。否则,会发生天下大乱。“故主上不为冢宰之任,则伊吕静而司尹矣;冢宰不为百官之所执,则百官静而御事矣;百官不为万民之所务,则万民静而安其业矣;万民不易彼我之所能,则天下之彼我静而自得矣。故天子以下至于庶人,下及昆虫,孰能有为而成哉!” 从国君到万民百姓,人人都有自己的位置和职能,这种分工是必须的、合理的,也是自然的。
由此可见,郭象的社会政治学术中所体现的自然观,不仅与汉儒董仲舒的“君权神授”、“天人感应”比起来,有着天壤之别, 也比王弼等人更具体、更丰富。
综上所述,郭象在宇宙创生论、哲学本体论、以及认识论上,都摆脱了《庄子》中的神秘主义和相对主义,走向了新的本体论哲学自然观。这个哲学自然观不仅从自然的观念对于自然事物的独立存在性,及其意义的本源性进行探讨和考察,而且,还从自然的观点出发,描绘了一个与老庄大相径庭的理想的社会生活秩序和图景。如果说,王弼的哲学主要在思维风格上开启了一代玄风,奠定了纯粹本体论哲学自然观的坚实基础,并建立了一个“无”作为自然的本体的话,那么,郭象的哲学则彻底消解了这个最后的本体,达到所谓“澈始澈终”的自然主义哲学(钱穆语)。可以说,从何晏、王弼到向秀、郭象止,老庄哲学中的宇宙论思想,已经被彻底解构,魏晋玄学完全以纯粹的哲学本体论取而代之。这就在根本的意义上出现魏晋哲学自然观的转变。
郭象把宇宙万物和大千世界,主要看成是一个物质性的世界。人自身也是这个物质世界的本身和产物。这个世界自身是和谐的、合理的,有着内在的运动、发展规律和法则。这则为自然的发现和认识,奠定了哲学基础。同时,郭象对于社会现实的各种制度和秩序,进行了合理性的论证。正如冯友兰先生说的:“郭象的哲学,都是要证明,在自然界和社会中,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 顺应这一切,就是自然(当然,郭象的顺应自然与《庄子》有着根本的区别,他关注并强调人在改造世界中的主体性作用,这与《庄子》的“蔽于天而不知人”,是一个划时代的飞越。)。在这种哲学自然观的基础上,郭象对于社会和人生的看法,具有一种比较现实的清醒的态度。尤其是他对于《庄子》“逍遥”义的重新阐释,指出社会生活中的每个人都可以“适性逍遥”,这就为建立一个审美的主体奠定了哲学基础。
郭象的“适性逍遥”与“率性自然”可以说是一体两面:从哲学上说是“适性逍遥”,从人生态度或行为上说就是“率性自然”。这种哲学与人生观的内在统一,应该是现实生活的人们,尤其是名士们思想和观念的一种反映。但从逻辑上说,则为我们认识那个时代的社会文化现实,特别是在我们思考中国艺术自觉的问题时,提供了一种哲学解释的根据。我们可以看到,郭象哲学中的理想人性,是自然的,也是丰富的;是理想的,也是现实的。这个主体的生活世界,既是怡情适性,又是自然合理的。如果说,《庄子》的“逍遥”是常人不可企及的接近于一种宗教或气功的境界,距离审美的境界还有一步之遥,那么,郭象的“适性逍遥”,则是由《庄子》的宗教或气功境界到达审美境界的一个中介,是人人可以达到的。从哲学上说,“适性逍遥”为现实的审美世界提供了一个可能的主体。
因此,郭象在发现独立的、外在客观自然世界时,建立的这个丰富、自然的人性,几乎就是一个艺术化了的审美的主体,他的自然生活与整个自然世界是内在一致的。在这个意义上说,郭象的自然观,最后勾通了客观世界的自然之理与人的主体的自然之性。我们认为,这种艺术化的审美主体的出现,及其与自然世界的内在和谐统一,无论从主体还是客体来说,都是构成当时中国艺术自觉的一个绝对的必要条件。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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