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展览--中国美术家网(让艺术体现价值)

        伊格尔顿文艺美学观念的理论意义及其局限(作者:段吉方)

        作者:核实中..2009-09-09 11:52:14 来源:中国当代艺术网





          英国学者特里·伊格尔顿是当代西方风头正健的批评理论家之一。从上个世纪中期开始,在关于文学基本理论的研究中,伊格尔顿一直紧紧围绕着“意识形态”这个概念,把文学以及某种文学理论个案——包括一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文学理论史——都理解成一种意识形态作用的结果,但同时又强调审美形式的意义,在“意识形态”与“审美形式”之间的张力中建立了独特的意识形态批评理论。伊格尔顿的这一批评理论是引人注目的。因为,在整个的文学研究体系中,意识形态与审美形式的关系一直是批评理论难以回避的问题,特别是在20世纪以来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理论中,对这一问题探索更是非常突出的,同时也是非常必要的。

          在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视野中,形式的问题是与文学理论的观念共生长的。马克思本人也认为文学应该是内容与形式和谐统一,马克思曾经把自己早年的一些抒情诗烧毁,原因是他认为那些诗情感过于泛滥,他反对歪曲内容给形式打上庸俗标记的形式主义。[i][1]二十世纪以来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一直坚持从不同的角度对审美形式的问题作深入的探索,同时也引起了很大的论争。

          在二十世纪,围绕着文学表现中的内容与形式的问题有两个论争。一个发生在卢卡契和布洛赫之间,另一个发生在卢卡契与布莱希特之间。这两个论争对理解文学形式问题影响深远。前者是关于“现实主义”与“表现主义”的论争,还没有深刻地涉及形式问题,等到布莱希特从他的艺术体验出发来深入探索文学形式问题的时候,争辩转移了方向,同时也更加深入。在这个过程中,提倡表现主义的布洛赫渐渐从人们的视线中淡出,而提倡借鉴现代主义的意识流、蒙太奇等新的手段的布莱希特则为文学形式研究注入了“革命”的因素。布莱希特的“革命性”体现在对“技巧”的“内在意蕴”的理解上,他的主张使

          形式的问题脱离了单纯的“手法”和“手段”的含义而具有了社会革命的意义。

          英国学者特里·伊格尔顿是继布莱希特之后对文学形式问题做出过重要探索的批评理论家。在《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批评与意识形态》、《文学理论:导论》、《审美意识形态》等著作中,伊格尔顿从“意识形态”这个核心概念出发,对“形式”进行了意识形态意义上的研究。在《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中,伊格尔顿指出,“形式”至少是三种因素的统一体:它部分地由一种相对的文学形式的历史所形成;它是某种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结构的结晶;它体现了一系列作家和读者之间的关系,所以,“形式”本身并非只是一种单纯的技巧,形式也体现了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性,“文学形式的重大发展产生于意识形态发生重大变化的时候”。[ii][2] 伊格尔顿认识到了“文学形式”与“意识形态”之间的“立体”的“动态影响”式的关系,因此,他在思考文学形式问题的时候,更加注意了文学本身在历史语境中的生成作用——即形式之于文学存在既是必要的因素同时又是受历史语境制约的。

          在《批评与意识形态》中,伊格尔顿以“意识形态生产”概念为核心,建构了一个不同于传统“反映论”文学理论的一种新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体系,充分体现了他对文学形式与意识形态之间辩证关系的重视。伊格尔顿在生产和意识形态的两个纬度上划分出六种范畴:一般生产方式、文学生产方式、一般意识形态、作者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文本。伊格尔顿特别重视 “审美意识形态”这个范畴。审美意识形态指的是一般意识形态中的特殊的审美领域,是一般意识形态中审美内涵相对突出的部分,比如文学、艺术、舞蹈、电影等等。正是由于审美意识形态的作用,文学具有了自己独特的话语结构和审美构成,即具有了自己独特的审美形式特征。审美意识形态不但传达了作者的意识形态,而且作为一种审美代码也体现了文学生产是如何在上述关系的运动中形成文学文本的。

          伊格尔顿认为,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就是关于这种审美意识形态文本的理论,文本就是在意识形态与审美形式的张力中产生的。伊格尔顿把他的这一探索定位在实现一种“文本的科学”。所谓“文本科学”,既是作为整个社会生产的一部分的文学生产的独特的运行方式的总结,又是关于审美意识形态文本产生的过程和规律的分析。 在这个分析中,无疑既要承认文学的意识形态性,同时又要承认文学的这种意识形态性不是决定性的,而是“穿透性”的,因为在意识形态发挥作用的地方,文学的审美形式是一个既定的存在,审美形式的存在让文学的意识形态性变得既是一个事实,同时又难以完全涵盖文学本身的存在与意义。本着这种观念,在《批评与意识形态》中,伊格尔顿考察了马修·阿诺德、乔治·爱略特、狄更斯、康拉德、詹姆斯、T.S.爱略特、叶芝、乔伊斯、劳伦斯九位作家,其目的从这些作家的身上探索英国文学发展中的整体的意识形态特点。在伊格尔顿看来,在历史和文学的连接点上对那种有机整体性的满足和自觉的追求构成了这些作家的共同特征,同时,文学作为一种特有的艺术形式,也蕴涵着复杂的政治情势,在审美形式与社会意识形态的张力中,“诗与其是一种具体的文学实践,不如说是一般的意识形态的运作方式。”[iii][3]

          伊格尔顿的这一理论探索,体现了他在“审美形式”与“意识形态”的矛盾中对文学本体论研究进行突围的努力和雄心,这种理念一直贯穿到了他在九十年代的著作——《审美意识形态》中。《审美意识形态》的一个基本的立场是在审美话语精神内涵的内在分裂中探析审美意识形态的张力意义,从而揭示美学话语的内在运行机制。伊格尔顿的考察仍然是从审美话语产生的历史语境开始的,从舍夫兹博里,一直到后现代视野中的福柯、利奥塔、德里达,二十世纪西方美学思想家的美学思想都在他的视野之内。在这部著作中,伊格尔顿再度提出,意识形态“穿越”了审美话语的主要发展历程,意识形态“编织”了文本本身的结构和形式要素,因此,审美话语既有审美形式的内涵,同时也是一种意识形态形式。《审美意识形态》强烈地渗透着他对意识形态概念的一贯关注和对审美形式问题认识上的深化,在突出了“审美形式”的意识形态性的同时,也对审美形式在文学的意识形态语境的意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伊格尔顿对形式的意识形态性的充分尊重和重视还体现在他努力纠正对审美形式的简单化解释与片面性崇拜。在《文学理论:导论》中,伊格尔顿对二十世纪以来的形式主义文学批评的过妄倾向进行了深入的批判。在他看来,形式主义者通过语言的实用主张实现了文学方法论和本体论的统一,从而在功能论意义上抛弃了“社会”和“历史”,是无法达到对具体的文学意义的揭示的,他明确地说:“假如我们的历史有一个相当深刻的变化,很可能将来我们会产生一个从莎士比亚一无所得的社会。” [iv][4]不难看出,在这里,伊格尔顿对形式主义文学观念的批评带有较多的“解构”的姿态了,也正是由于此,伊格尔顿是西方马克思主义阵营中最为激烈地反形式主义文学批评的理论家之一。但是,与其他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不同的是,伊格尔顿对二十世纪形式主义文学批评的批判性立场带有较多的建设性,他对形式主义文学批评的批判总体上还是服务于他的审美意识形态批评理论的,用他的话说,是找出“一种主要的文学门类与它所置身的意识形态形式的关系”。[v][5]为此,他强调审美形式的间离性存在,并在这种间离中提出了一种新的文学批评观念——“意识形态批评”。







          究竟什么是意识形态批评呢?在理论渊源上,伊格尔顿把意识形态批评作为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一种。在《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中》,伊格尔顿认为马克思主义批评大致分为四种:人类学的、政治的、意识形态的、经济的。意识形态批评着力于文学作品与意识形态的关系,并从认识论的角度探讨一定艺术形式与社会现实的关系,理论的着眼点在于探索什么可以称作形式的意识形态。伊格尔顿把马克思主义的审美意识形态批评看作是规避以往的文学本质论研究痼疾的一种重要的批评方法,强调文学批评的介入性和实践性。但是,伊格尔顿也承认,当代的意识形态批评显得过于学院化,而且,意识形态批评存在着无意识地滑入以观念为最终决定因素的唯心主义信念的危险。在这种情势下,伊格尔顿把意识形态批评作了方法论上的调整,像本雅明和布莱希特那样,他继续以审美形式为中介,把政治批评观念注入批评实践,提出了一种新的意识形态批评形式:政治批评。

          “政治批评”的旨趣是在当代社会整个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的条件下恢复文学批评的现实关怀精神。伊格尔顿说 “现在的关键问题不单单是找一种替代的文学作品的阅读方式,更重要的是对所属的文化进行唯物主义的重读”。[vi][6] “重读”是在一种新的实践形式上调整对待文学的态度,它强调在文学观念的背后透析审美话语的意识形态内涵。“重读”的一个明显的结果是,文学的审美形式与社会意识形态的张力结构成了文学的阐释性存在。所以,以《文学理论:导论》为标志,伊格尔顿把一切文学和文学理论概括为是一种意识形态的产物而有意识地对审美话语作政治性的阐释分析,最终提出了“一切批评都是政治的”口号。这是伊格尔顿在“审美形式”与“意识形态”之间阐释文学本质的最后结论。

          所以,伊格尔顿的审美意识形态批评的基本的方法论原则就是在“意识形态”穿越“文学审美形式”的过程中来解释文学的本质和特征。这种批评话语的特征在于重视文学的解释性,在《文学理论:导论》中,伊格尔顿曾明确的说,类似“什么是文学”的问题,关键在于我们是如何看待它的。伊格尔顿毫不掩饰他的主观性,同时也竭力把这种解释的主观性作为文学本体论研究的重要视角,并在承认意识形态对文学的穿越中引入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观念,从而把传统的文学本体论问题作了方法论的革命,在本体论与方法论的共时性中深化了传统的文学研究格局。







          在当代文学理论研究中,伊格尔顿的审美意识形态理论得到了大面积的“播撒”。伊格尔顿的启发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在文学本体论视野中的,伊格尔顿在意识形态与审美形式之间建立的审美意识形态理论深化了当代文学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即审美话语的特性问题,为我们理解和描述审美话语的本质特征提供了有效的理论参照;另一方面更为重要,是在批评方法论层面上的,伊格尔顿的审美意识形态批评理论与实践有效地弥补了传统文学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偏颇,深化了文学研究的批评史观,在一个开阔的视野中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诗学体系。

          苏联著名文学理论家巴赫金早就提出,“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在文学史中已经得到运用,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诗学却没有产生,甚至至今仍没有出现。而且甚至没有人考虑过这一问题。”[vii][7]这是一个发人深省的提示。在文学研究的发展进程中,马克思主义对文学研究的影响是深远的,托多洛夫就曾谈道,马克思主义在社会学批评领域的应用“比其他方面的运用更真实、更尖锐”。[viii][8]巴赫金也认为:“以马克思主义为基础,在承认一切思想现象、其中包括诗学结构及其所有纯艺术性的细节和细微差别都具有充分的社会意义的前提下,既能消除盲目崇拜作品、把作品变成无意义的物体、而把艺术接受变成一种对这一物体赤裸裸的享乐‘感受’的危险,又能防止与其相反的、把文学变成其他意识形态的普遍侍从并且与具有艺术独特性的艺术作品相脱离的危险。”[ix][9]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在文学研究中对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的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在规避了传统的社会学批评的一些缺陷和弱点后,仍然没有找到与传统的社会学研究在深层次上相互缔结进而整合的途径,甚至让传统的社会历史批评方法也背上了“历史主义”[x][10]的坏名声而一度遭人诟病。

          巴赫金曾经说:“某些马克思主义者连同他们借用来的诗学基本理论一道,沾染了自然主义和实证主义的残余恶习”。[xi][11] 伊格尔顿的批评理论正面地涉及到了这样一个问题。伊格尔顿最主要的功绩就是通过意识形态和审美形式关系的深入探索,在文学本体论视野中有效地平衡了社会历史批评的“历史决定论” 和形式主义批评的“方法论优先权”之间的龃龉,从而既使传统的社会学批评克服了“社会历史一元论”的方法论缺陷,又使“形式”的意义和价值重新得到厘定。更主要的是他的诗学观念能够以一种哲学反思和文化探究的视角深入到具体的文本之中,并进而在与现实的联系中探索文学文本的非文学言说的意义,从而在文化生产的意义上深化了传统的文学社会学研究观念,从这个意义上说,伊格尔顿的文学批评理论已经显示出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诗学”的视野与素质。

          伊格尔顿的这样一个贡献当然离不开他的批评实践,这在他的其他的理论与批评著作中,包括《希思克利夫与大饥荒》、《19世纪爱尔兰的学者与反叛者》、《圣·奥斯卡》、《叶芝<1916年复活节>里的历史和神话》、《克拉莉莎的被强暴》、《丁尼生<公主>和<悼念>中的政治和性征》等,表现得非常明显。在这方面,伊格尔顿的批评理论的方法论意义是明显的。在伊格尔顿的文学观念中,“审美形式”并没有与“意识形态”对立,在意识形态“穿越”文本的过程中,文本的意识形态要素已经被“形式化”成了一种“历史”,特别是当他运用“意识形态”的概念来理解文学内涵时,那种文学“内部研究”和“外部研究”观念上的剑拔弩张式的对垒已经被化解了。

          伊格尔顿另外一个重要的理论突破就是把文学形式上升为一种“文化形式”来对待。在《文学理论:导论》中,伊格尔顿通过对形式主义文学批评观念的探索,抹平了“形式”上的纯粹的语言学上的差异,使“形式”根植于一种整体的文化视野之中,从而在具体的批评实践中体现出了文学理论研究的历史深度和文化蕴涵。

          伊格尔顿这样一种批评观念对二十世纪文学批评的启发是巨大的。在俄国形式主义文学批评大行其道之时,托洛茨基曾经愤慨“形式主义竭尽全力地在理论上把自己与马克思主义对立起来”。[xii][12]伊格尔顿的批评理论通过“意识形态”概念,已经有效地解决了“形式”与“历史”的冲突问题。伊格尔顿的批评理论提醒我们,从诗学研究视野来看,并不存在形式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对垒,而只存在形式主义与历史哲学的对立,因为正像巴赫金说的那样:“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与形式方法是在它们共同的主要问题和最为迫切的问题——特性鉴定问题的基础上相遭遇并发生冲突的。”[xiii][13]但关键是我们如何能在文学的“特性意识”上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呢?这正是巴赫金呼唤建立“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诗学”的缘由。在巴赫金看来,“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诗学” 因为对形式主义文学方法的批评不是“来自侧面的批评”,而是正面意义上的“内在批评”,[xiv][14]所以它能够有效地回答文学的“特性意识”问题。巴赫金强调,“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诗学”绝非是社会与历史对“形式”的粗暴僭越,而是文学研究深深根植“历史”与“形式”缔结的“原形式”之中。伊格尔顿的文学批评理论不但以“形式”的意识形态研究为巴赫金所强调的“原形式”提供了理想的参照,而且,他的审美意识形态理论也部分地实现了巴赫金的批评理想。

          但是,实事求是地讲,我们也应该发现伊格尔顿文学批评观念的缺陷,那就是 ,“意识形态”这个概念本身的意义的多重性和丰富性“杀伤”了他的批评见识。正像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伊格尔顿仍然是在一种本质主义的立场上看待文学与意识形态的关系的。[xv][15]他的主导性的理论框架是含糊不明的,“意识形态”的概念淹没了他自身的理论原则,所以他无法给出一个明确的“意识形态”概念。当他站在“意识形态”的立场上这样来阐述文学时:



          “任何东西都可以是文学,而任何被看作不变的、毫无疑问是文学的东西——例如莎士比亚的作品——则可以不再是文学。任何相信文学研究是研究一种稳定的、范畴明确的实体,亦即类似认为昆虫学是研究昆虫的看法,都可以作为一种幻想被抛弃。”[xvi][16]

          “一切文学作品都由阅读它们的社会“重新写过”,只不过没有意识到而已;实际上,没有一部作品的阅读不是一种‘重写’,任何一部作品,任何关于它的现时评价,决不可能一成不变地持续到新的一代。[xvii][17]



          他的独断是非常明显的。非但如此,伊格尔顿自己也意识到,文学的意识形态性无法面对“文学价值”问题,他在《批评与意识形态》的最后一章提出了关于文学价值的重新思考,但是当他把文学价值也理解成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在文学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的时候,他最终仍然无法解决意识形态普遍性与有差别的历史价值之间的矛盾,因为,“意识形态”概念仍然左右着他关于文学价值的定位,伊格尔顿最终陷入“本质主义”的文学批评观念的泥沼之中了,因此,他的审美意识形态理论也必须承受更深层次的批判。





          --------------------------------------------------------------------------------

          [i][1]从文学批评发展看,“形式主义”一般意义上是20世纪“文本理论”的概念,并无明确的理论界定,其内涵基本涵盖从“俄国形式主义”、“语义学批评”、“英美新批评”、“结构主义文学批评”的主要批评观念。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中的形式问题基本上是一个历史和哲学的概念。本人认为,二者之间应该加以区分。

          [i][2](英)特里••伊格尔顿.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28.

          [i][3] Terry Eagleton.Criticism and Ideology.London:Verso,1978,108.

          [i][4](英)特里·伊格尔顿.当代西方文学理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28.

          [i][5]Terry Eagleton.Criticism and Ideology.London:Verso,1978,104.

          [i][6](英)特里•伊格尔顿.历史中的政治、哲学和爱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118.

          [i][7](俄)巴赫金.文艺学中的形式方法.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2,45.

          [i][8](法)茨维坦·托多洛夫.批评的批评——教育小说.北京:三联书店,2002,168.

          [i][9](俄)巴赫金.文艺学中的形式方法.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2,38.

          [i][10]按着荷兰学者佛克马和易布思的说法,所谓文学批评中“历史主义”,就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并联系同时期的其他历史现象,来解释和评价某个时期的历史现象。”(佛克马、易布思《二十世纪文学理论》,三联书店,1988年,第5页。)佛克马和易布思曾经明确地说:“历史主义取消了文学研究者独立作出判断的可能性”;(佛克马、易布思《二十世纪文学理论》,三联书店,1988年,第7页。)“新批评学派”学者韦姆萨特认为,文学中历史研究方法必将最终走向文学研究的“传记式批评和相对主义”;(见赵毅衡编《新批评文集》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1年,第257页。)而美国学者莫瑞·克里格则直接地指出,如果我们仅仅屈从于一种历史和社会的解释,我们是无法领略文学艺术作品的真谛的。(莫瑞·克里格《批评旅途:六十年代之后》,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133页。)

          [i][11](俄)巴赫金.文艺学中的形式方法.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2,46.

          [i][12](俄)托洛茨基.文学与革命.北京:外国文学出版社,1992,150.

          [i][13](俄)巴赫金.文艺学中的形式方法.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2,54.

          [i][14](俄)巴赫金.文艺学中的形式方法.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2,54.

          [i][15](英)弗兰西斯·姆恩.英国文学研究中的阿尔都塞.外国文学.2002年第2期.

          [i][16](英)特里·伊格尔顿.当代西方文学理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27.

          [i][17](英)特里·伊格尔顿.当代西方文学理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29.

          来源:网络

      Processed in 0.077(s)   10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