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展览--中国美术家网(让艺术体现价值)

        实践美学的价值论维度(作者:张玉能)

        作者:核实中..2009-09-09 09:44:15 来源:中国当代艺术网

          实践美学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和实践观点为其哲学基础的一个中国当代美学流派。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它包含着实践本体论,实践认识论,实践方法论,实践价值论,因此,实践美学就相应地应该具有实践价值论的维度,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们把价值论视为唯心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学派,从而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实践价值论和实践美学的价值论维度,至少是没有系统地从实践价值论来研究实践美学的许多重要问题,形成了实践美学乃至于整个中国当代美学的价值论维度的缺失。可是从世界哲学和美学的发展与实践美学和美学本身来看,价值论维度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发展维度。因此,我们必须从实践价值论的维度来研究实践美学及其根本问题。

          一.实践价值论与世界哲学和美学的发展

          按照西方美学在西方社会、哲学、文化的背景下所演进的逻辑,从公元前6世纪到20世纪末,西方美学的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三大阶段:一、自然本体论美学阶段(公元前6世纪—公元16世纪),包括古希腊美学、古罗马美学、中世纪美学、文艺复兴美学,这是西方美学的传统的或古典的时期,它主要以自然本体论哲学为基础研究美学问题,因此着重在研究美和艺术的客体方面,以形而上的探讨为主要方面,奠定了诸如美的本质、美感的本质、艺术的本质等形而上的问题,在艺术上主张“模仿说”和镜子说;二、认识论美学阶段(17 --19世纪),包括新古典主义美学(也涵盖巴罗克、洛可可美学)、启蒙主义美学(又分为大陆理性派美学和英国经验派美学两大对立思潮)、德国古典美学,这是西方美学的正式确立独立科学而大步发展的时期,它主要以认识论哲学为基础研究美学问题,因此研究的重点逐步地倾向于审美主体方面,以探讨认识论上的形而上问题为主,不过这些形而上问题主要是从主体方面来运思考虑的,这时的美学就被鲍姆加登定位在“研究感性认识的科学”,同时历史主义的观点和方法也兴盛起来,产生了“认识论转向”,并且这一时期的美学在启蒙主义美学中分裂为大陆理性派和英国经验派,而到了德国古典美学就努力将这对立的两派统一起来,是美学达到了独立发展以后的第一个高峰;正是在德国古典美学美学的基础上,在19世纪末进一步发展出马克思主义美学、俄国革命民主主义美学和西方现代主义美学和后现代美学;三、社会(人类)本体论美学(19世纪末—20世纪),它主要包括相互既对立又同步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美学与现代主义美学和后现代主义美学,它以社会本体论或人类本体论为哲学基础研究美学问题,马克思主义美学以实践本体论为基础,西方现代主义美学主要以精神本体论为基础,辅之以形式本体论或符号本体论,因此形成了人本主义和科学主义两大对立思潮,前者主要有唯意志主义美学(尼采、叔本华)、生命美学(狄尔泰、奥伊肯)、直觉主义美学(柏格森、克罗齐)、精神分析美学(弗洛伊德、荣格)、存在主义美学(萨特、早期海德格尔)、现象学美学(英伽登、杜夫海纳、盖格)、早期法兰克福学派(马尔库塞、阿多尔诺、本雅明),后者主要有德国形式主义美学(赫尔巴特、齐美尔、汉斯立克)、实验美学(费希纳、蔡沁)、俄国形式主义美学(什克洛夫斯基、雅克布逊)、英美新批评和形式批评(瑞恰兹、贝尔)、法国结构主义美学(列维—施特劳斯、早期罗兰·巴特)、分析美学(早期维特根斯坦)等,这些思潮的共同特点主要是反传统、非理性、重形式或者重精神;到了20世纪60年代以后产生了“语言学转向”,也就是进入了后现代主义美学时期,后现代主义美学主要以语言本体论为哲学基础研究美学问题,主要有解构主义美学(德里达)、崇高美学(利奥塔)、生存美学(福柯)、解释学美学(后期海德格尔、加达默尔),它进一步反传统,彻底打破形而上学的玄思,由于把语言作为了人类和社会的本体,语言的能指的游戏决定着一切存在的意义,所以这些美学流派就反对本质主义、基础主义,主张多视角主义和不确定性,凸现丑的美学地位。

          从西方美学的这种发展的总趋向来看,西方美学的发展大体上有着几种主要特点:其一,在本体论上,以关系本体代替实体本体;其二,在认识论上,以主体性、主客体间性、主体间性逐步代替主客二分、主客对立;其三,在方法论上,以不断变化的不确定性代替固定不变的确定性。因此,从负面影响来看,反传统、反理性主义、反本质主义、反基础主义、相对主义、虚无主义等等思潮就泛滥起来,但是,这种发展过程之中也蕴含着许多积极的因素,尤其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在正确的基础之上继承和发展了这些积极因素,因而使得旧的形而上学和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逐步消解,在人类社会实践的基础上突出了人类的主体性,强调了人与自然的主客体间性,高扬了人与人(自我与他人)的主体间性。这些积极影响的一个最直接的成果就是价值哲学和实践价值论的产生、发展和成熟,因而美学的价值论维度或者说价值论美学也就应运而生了。

          一般来说,价值论(Axiology)为广大学者所关注是在十九世纪后半叶、二十世纪初出现的。即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独特的思潮在这个时期才为人们特别重视。“价值由一般泛论,一跃为一门在学术论坛上独立的新兴的价值哲学,首先是由德国哲学家鲁道夫·赫尔曼·洛采(1817-1881),同时又有尼采出来呐喊创立价值学说。”[i]十九世纪中期以后,“价值”概念从经济学渗入哲学,上升为一个普遍的哲学范畴,从此价值哲学逐渐引起西方哲学家的关注,尤其是经过德国新康德主义西南学派的代表人物文德尔班和李凯尔特的努力,形成了将价值观视为哲学之惟一对象的价值哲学流派。在世纪之交又出现了“价值学”(axiology)的概念,将价值问题的研究,一般价值论的研究作为一门重要的哲学学科。因此,西方哲学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也出现一股由实在轮向价值论转化的热潮,价值问题被突出出来。而这也深刻地影响到了美学,把美学当作研究审美价值的人文科学或文化科学。洛采的价值学说乃是对形而上学或本体论的重新解释和重新建构。以尼采为代表的、以“重估一切价值”为口号的文化运动为价值哲学的兴起开辟了道路。到了德国新康德主义弗莱堡学派创始人文德尔班,价值成了哲学的主题、哲学的主要对象,整个哲学就是价值哲学。在他看来,哲学是关于一般价值的科学,研究绝对价值判断(逻辑、伦理、美学)原理;其他科学的课题则是理论判断。文德尔班的学生李凯尔特遵从并修改了文德尔班的哲学思想,主张哲学开始于价值问题开始的地方,哲学就是价值哲学,并借助于作为文化科学的历史学的材料,提出了一个文化价值系统,建立了价值哲学的体系。他还明确地把价值分为逻辑、美学、伦理、宗教等六个不同的领域。在逻辑领域中,真理是价值,科学是财富,判断是主体的态度;承认这种价值的世界观是唯理主义。在美学领域,美是价值,艺术是财富,直观是主体的态度;世界观为唯美主义。在伦理领域,道德是价值,自由人的社会是财富,自由的活动是主体的态度;世界观是道德主义。其他还有一神论和多神论的世界观,色情和享乐主义的世界观等等。价值哲学经过这样的发展过程,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之交完成了体系化的建构。虽然这些体系化的价值哲学后来悄然被历史消解了,但是,它们提出了价值问题,促成了西方现代哲学和美学由实在论向价值论的转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西方现代哲学和美学关于真、善、美的探讨。当把作为价值问题提出来时,美学就成为了文化科学(李凯尔特),而被定位于与自然科学相对的人文科学或社会科学之列了。这对于二十世纪西方美学的人本主义的发展应该是有巨大推动作用的。另外,从价值论角度来研究美和美感以及艺术,就可以悬搁实存(存在)的问题,而去追寻它们的意义以及审美主体的态度和评价。这一方面促进了美学研究从客体研究向主体研究的转化,另一方面也把理解和解释价值和意义的问题突出出来,使得存在主义美学、解释学美学、接受美学等西方现代和后现代美学流派日渐发展盛行,改变了西方美学的发展方向。[ii]

          随着西方哲学和美学的这种发展趋势,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和美学同样也形成了价值论维度。尽管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并没有建构其完整的价值论的哲学和美学,但是他们仍然关注并探讨了价值论的哲学和美学问题,可以说为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论作了一系列原则性论述。他们在政治经济学中探讨了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剩余价值等等,这已经是非常清楚的事实,无庸赘述。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在论述这些价值的时候,指出了一些可以形成转换到哲学和美学价值的意义。例如,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中,马克思指出:“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关系,是商品的经济上的质。”马克思又说:“作为价值,每一种商品都可以等分;在它的自然存在中,它却不是这样。作为价值,商品无论经历多少形态变化和存在形式,都仍然不变;在实际中,商品进行交换,只是因为它们不相同并且适合于各种不同的需要。”[iii]这就指明了价值的本质——社会关系,价值是与人的需要密切相关的,表明一般的“价值”概念就是一个与人的需要不可分割的社会关系的概念,也就是说,价值是离不开社会和人类及其需要的的。这一点已经为后来的价值哲学家所揭示了。日本创价学会的第一任会长牧口常三郎在他的名著《价值哲学》中就明确地指出:“价值是关系概念而不是实体概念。价值概念是一些应该被包括在价值范畴下的关系的概念,即是说,价值是客体与主体关系的概念。”“‘价值’或‘有价值的’意谓着被指称的一些事物是能充分满足我们需要的客体。”[iv]再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4卷中论述剩余价值时说:“某些服务,或者说,作为某些活动或劳动的结果的使用价值,体现为商品,相反,其他一些服务却不留下任何可以捉摸的、同提供这些服务的人分开存在的结果,或者说,其他一些服务的结果不是可以出卖的商品。例如,一个歌唱家为我提供服务,满足了我的审美需要;但是,我所享受的,只是同歌唱家本身分不开的活动,他的劳动即歌唱一停止,我的享受也就结束;我所享受的是活动本身,是它引起的我的听觉的反应。”[v]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把人的需要作为人的本质的一个方面,并且认为只有对于人才有真正的关系概念。这些都可以看作是马克思主义实践唯物主义的价值论的哲学和美学的原则性的阐述,是我们建构马克思主义价值论哲学和美学的依据。

          二.实践美学与实践价值论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虽然没有为我们建构起完整的价值论体系,但是,他们在实践唯物主义的哲学体系之中就包孕着实践价值论的组成部分和研究维度。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之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价值论的最主要概念——需要、关系作了实践唯物主义的阐述。他们在批评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时认为:“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其中每一代都在前一代所达到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前一代的工业和交往方式,并随着需要的改变而改变它的社会制度。”他们还指出:“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说来,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他们认为,“需要—关系—人的存在”始终是在以生产劳动为中心的的社会实践之中相统一的,同时认为“需要—劳动—关系”是人的本质的三层规定性。所以,他们说:“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但由于从他们彼此不需要发生任何联系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不是唯一的,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天性,以及他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相互关系。”[vi]“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vii];“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viii]。这些论述组成了关于人的本质的三大主要层面,人的需要是人的本质的内在根据,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的本质的核心,社会关系是人的本质的现实表现;而这些都在实践之中不断地开放变化的。人们首先是必须吃喝住穿,要满足人的最基本的物质性需要,就必须进行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的物质生产。随着这种物质生产的发展,人的需要也就生成出认知需要、审美需要、伦理需要等等精神性需要。就是在这种“需要—劳动—关系”的人的本质结构之中,价值产生了。当实践使人生成了审美需要的时候,人就可以与对象世界产生审美关系成为审美的人,对象也就生成为美的对象,具有美的本质,产生了美的价值。这样在“需要—劳动—关系”的人的本质结构之中,与不同的需要相对应就产生了一个价值体系:物质性需要(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相属需要、尊重需要)——利(益),认知需要——真(理),审美需要——美,伦理需要——善,这些是现实的需要所形成的现实的价值,人还有一种特殊的非现实的、理想的需要,那就是信仰,又生成了一种特殊的价值——(神)圣。所以,一般来说,对于人来说,价值就是这么几种:利,真、美、善、圣。这应该是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有关论述之中推导出来的有关价值的最基本概念。所以,我们可以给价值下个这样的定义:价值是对象能否满足人的需要的属性。

          马克思说,价值是“表示物的对人有用或使人愉快等等的属性”,“实际上是表示物为人而存在”[ix]。马克思又说:“随着同一商品和这种或那种不同的商品发生价值关系,也就产生它的种种不同的简单价值表现。”“[马克思自注]例如在荷马的著作中,一物的价值是通过一系列各种不同的物来表现的。”[x]因此,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价值的一般本质在于:它是现实的人同满足其某种需要的客体的属性之间的一种关系。”[xi]

          根据以上所述,我们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论是一种实践价值论。首先,实践价值论认为,任何事物的价值的根源都是社会实践。正是在人类的社会实践之中,由于人的需要使得人与现实事物发生了各种关系,才生成出了事物的某种价值。这就是价值的实践生成性。其次,实践价值论认为,价值的本质是一种关系属性,而不是一种实体属性。正是在人类的社会实践之中,对象事物的某些性质和状态满足了人的某种需要就使得对象事物与人发生了某种肯定性的关系从而具有了肯定性的价值,反正就发生人与现实的否定性关系从而具有了否定性价值。因此,它是一种永远不可能离开人、人的需要、人类社会的属性。这就是价值的实践关系性。再次,实践价值论认为,价值具有客观性。尽管任何价值都离不开人、人的需要、人类社会,但是,由于生成价值的社会实践是人的现实的、感性的、对象化的、物质的活动,所以,尽管价值离不开人、人的需要、人类社会,但是它可以离开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并且不会任意地由人的主观意识来决定,也不会任意地随着人的主观意识而改变。这就是价值的实践客观性。

          实践美学的哲学基础是实践唯物主义和实践观点,所以,实践美学的价值观或价值论维度就必然地以实践价值论为基础。从实践价值论的维度来看,实践美学认为,美是一种在人类的社会实践之中,当社会实践达到了一定的自由程度时,由于人的需要的生成和发展而生成出审美关系从而使人与现实产生审美关系的产物,美是一种社会属性和价值;因此,美是不可能离开人、人的审美需要、人类社会的属性;美和美感是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的具体显现,美感是审美关系在人身上的显现,美是审美关系在对象之上的显现,二者都是关系属性,不是实体属性,因此二者是不可分离的;美是一种价值属性,所以它不可能有一成不变的、固定的、绝对的本质、标准,它只能有随着社会实践和人类的审美需要不断变化的本质和标准;但是,由于实践本身及其所产生的审美关系是客观的,不以人们的意识为转移的,所以,美和美感仍然具有它们的客观性,不是可以任意由人的个体和精神来主宰的。

          三.实践美学的价值论维度

          实践美学的价值论维度应该是实践美学的内在的、有机的组成部分,但是,由于长期以来人们把价值论仅仅看作是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的组成部分,反而把价值论哲学或哲学价值论看作是西方资产阶级的唯心主义的哲学理论,所以,马克思主义实践唯物主义所内在具有的实践价值论就被遮蔽了,因此,实践美学的价值论维度也就同时被遮蔽了。尽管在20世纪50-60年代中国美学大讨论中形成实践美学的时候,李泽厚等同志就已经感觉到美学的价值性,比如,李泽厚在说明美的社会性和客观性统一时,就以货币为例说明美的客观性不是一种与人无关的客观性,而是一种与人和社会相关的客观性,也就是一种价值的客观性;还有人写文章把美界定为“形象的肯定价值”,至于究竟是谁最早提出,我记不太准确,好像是叶秀山,至少1962年我在华中师范学院中文系孙子威老师的《文学概论》课堂上是明确地记下了这个定义,而且至今仍然是我从实践价值论界定美的一个依据。不过,实践美学的价值论维度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彰显,从而使得实践美学在许多理论问题上陷于被动状态,更加容易遭受误解和曲解。因此,为了发展实践美学,促进实践美学的自我超越,更新实践美学,我们必须把实践美学的价值论维度彰显出来,以实践价值论来开放实践美学的价值论维度。

          首先,实践美学的价值论维度是对自然本体论美学和认识论美学的客体主义和主客二分思维方式的超越。

          众所周知,西方美学的发展总体上经历了自然本体论美学—→认识论美学—→人类(社会)本体论美学的过程。从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16世纪主要是自然本体论美学阶段,这时候美学探讨随着哲学上自然本体论的探讨而着重探讨美的本质、美的本体、美的本原、美的存在本身,所以,在思维方法上首先是把主体与客体划分开来,而主要着重于美的客体的研究,这就是所谓的西方哲学和美学的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和自然本体论的客体主义基调。16世纪到19世纪末是西方哲学和美学的认识论阶段。在这个时期,美学主要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进行研究,探讨美学之中的主体方面,但是,更加发展了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从19世纪末以后,20世纪至今,西方哲学和美学进入人类(社会)本体论阶段,它又分为两大时期,20世纪中期以前是精神本体论时期,以某种人的精神因素(意志、直觉、生命的绵延、本能……)作为世界和美的存在本原和方式,形成了唯意志主义(叔本华、尼采),直觉主义(克罗齐),生命哲学美学(柏格森),精神分析美学(弗洛伊德),分析心理学美学(荣格);20世纪中期以后是语言本体论时期,语言本体论是在20世纪初的形式(符号)本体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开始像俄国形式主义、英美形式主义(20世纪20-30年代)、新康德主义等把形式、符号当作世界和美的存在的本原和方式,而到了20世纪50年代以后,一些哲学家和美学家就把一种与人关系最为密切的形式、符号——语言作为世界和美的存在的本原和方式,就产生了西方哲学和美学的“语言学转向”,形成了解释学美学(海德格尔、加达默尔),结构主义美学(列维-施特劳斯),分析美学(维特根斯坦),解构主义美学(德里达、福柯)等等。正是在人类(社会)本体论美学的阶段,价值论哲学和美学被研究者意识到了重要性和必要性。

          实践美学的价值论维度之所以能够超越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和单纯的客体主义和主体主义的研究基调,就是在于,它强调了“关系”和关系本体的重要性。

          正因为如此,实践美学在20世纪80-90年代在美学研究对象上就突出了“审美关系”。原来,实践美学创立之初,李泽厚主张,美学是以审美经验为中心研究美和艺术的科学,它包括美的哲学,审美社会学,审美心理学等部分。后来,经过讨论,特别是以西方当代美学为参照系,吸取了当时苏联美学界的关于审美关系的研究成果(实际上车尔尼雪夫斯基的学位论文就是《论艺术对现实的审美关系》,初版于1855年),就比较明确地规定了美学研究的对象是“审美关系”,蒋孔阳、周来祥都是这种观点,虽然具体的说法有所不同。笔者更是明确指出:“美学是以艺术为中心研究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的科学。”[xii]

          从车尔尼雪夫斯基对黑格尔的形而上学美学的批判开始就已经开始意识到美学的价值论维度,因为他当时就研究了经济学问题,引进了“关系”和“价值”概念,所以,受车尔尼雪夫斯基和马克思、恩格斯直接影响的实践美学逐步明确把“审美关系”作为美学的研究对象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不过,实践美学由于以实践价值论来规定美学研究对象,所以就同时克服了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直观唯物主义的缺陷,把美学的研究放在了实践唯物主义的哲学基础之上,从而从该表示超越了古典形态美学的形而上学性质及其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

          由于从审美关系出发,把审美关系作为美学研究的对象,从根本上超越了古典形态美学的形而上学和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实践美学同时也就克服了自然本体论美学的客体主义和认识论美学的主体主义。因此,实践美学的倡导者们从实践价值论维度接受了马克思《1844年哲学经济学手稿》的一些观点和概念,提出了“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自然美是自然人化的产物”,“美感是人在自己所创造的对象世界中直观到自己的愉悦”,“美在创造中”,“人是世界的美”,“美是多层累的突创”,“美是自由的感性显现”,“美是辩证发展的和谐”,“美是自由的形式”,“美是显现实践自由的形象的肯定价值”。这些关于美的定义和表述,虽然不尽相同,但是它们都是从实践价值论的维度来立论的,是从实践中主体和客体的审美关系来界定的,因此,它们不仅仅是客体性的,也不仅仅是主体性的,而是突出了美的关系本体和关系属性,强调了美的主客体间性、主体间性,因此,它们自然而然地就超越了自然本体论美学的客体主义和客体性,同时也超越了认识论美学的主体主义和主体性,也就是说超越了古典形态美学的形而上学和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因此,实践美学不仅仅是一种现代形态的美学,而且是一种不断超越和自我超越的开放性的、与时俱进的现代形态的美学。

          其次,实践美学的价值论维度是对自然本体论美学和认识论美学的理性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的超越。

          的确,传统古典形态的美学,包括从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19世纪的自然本体论美学和认识论美学,基本上都是理性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的,这也是主客二分及其二元对立思维方式的必然结果。只有到了康德和席勒以及黑格尔,西方美学才开始有了实践观点的萌芽。康德把美学问题(审美判断力和美)从认识领域排除出来,对应于情感领域,使得美成为了道德的象征;也就是说美和审美判断力不仅是从认识领域到道德领域(实践理性)的过渡环节和中介,而且可以成为道德(实践理性)的感性显现和形象表现。这就是最早的实践美学话语形式,但是,这种形式主要是在主观的心意状态之中,因此在哲学上就是这个唯心主义的。席勒进一步在《论美书简》之中把美划定在实践理性的家族之中,并且明确规定美必须经过“技艺”的环节,才可以形成,所以,美就是现象中的自由。然而,席勒的“技艺”实践仍然是一种人的精神活动,不过是一种客观的介绍实践活动,所以仍然是客观唯心主义。黑格尔继承了康德和席勒,他以小男孩把石头投入到池塘之中欣赏自己所产生的水中涟漪来说明,人有一种要在自己所创造的世界之中实现自己的冲动,以此说明美和美感是实践的产物,就更加明确地指出了实践话语的含义。可是,诚如马克思所批评的,黑格尔只知道一种劳动实践,那就是理念的自我矛盾运动,也就是精神的实践活动。所以,康德、席勒、黑格尔虽然已经有了实践美学的萌芽,有了实践美学话语的运用,但是,由于他们都没有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也就是没有实践唯物主义观点,所以,他们仍然都是理性主义者,人类中心主义者,而且是唯心主义的理性主义者和人类中心主义者,割裂了感性和理性、人类和自然在实践(物质生产、精神生产、话语实践)之中的统一。

          只是到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那里,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等的著作之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地规定了实践的意义、类型、结构、功能、过程、双向对象化等等具体内涵,使得实践成为统一感性和理性、人和自然的全面把握自然和实现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的超越活动。换句话说,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之中,自然是满足人的各种需要的对象,具有各种价值(实用价值、认知价值、审美价值、伦理价值),人也在实践之中满足了种种需要而成为全面实现自己的本质力量的自然(人的自然化);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之中,利、真、美、善种种价值都是人的感性和理性的统一,是一个从感性到理性相统一的过程的具体表现的不同系列。因此,马克思主义实践唯物主义的实践美学话语就可以超越西方古典形态美学的理性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完成了实践美学话语的革命性变革。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实践美学的超越理性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不是完全抛弃了,而是扬弃了理性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实践美学强调的是在物质生产、精神生产、话语实践之中把感性和理性、人和自然统一起来,达到二者的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这些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到实践美学的倡导者们都已经做了很好的阐述。

          再次,实践美学的价值论维度是实践美学与时俱进的自我超越,它可以统一利、真、善、美,使实践美学成为培养和造就全面自由发展的人的主要途径。

          事实上,人类本身从神话时代开始就已经在追求自己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当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这种追求的表现形式是不同的:神话时代往往是过分理想化的全面的人——神仙、上帝、神化的英雄人物等等,这些成为以后宗教的价值——神圣的具体化;在古代这种追求则是理想化的帝王将相之类圣人,贤人,像伯利克里、亚历山大、秦皇、汉武、李斯、诸葛亮、魏征、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老子、孔子等等;近代的这种追求,就是一些全面发展的“全人”,像达·芬奇、米开朗基罗、哥白尼、布鲁诺等等;他们基本上都是一些人类基本价值——利、真、美、善的体现者。20世纪以后除了尼采的“超人”,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基本上对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持怀疑态度和悲观心情。在这个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马克思主义却是实实在在地倡导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共产党宣言》之中都描述过共产主义社会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他们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共产党宣言》)[xiii]

          如果从哲学和价值论的角度来看,人类对于自身的自由全面发展,即自我的统一,也是在不断的探索之中。而这种探索最集中地就表现在继承了文艺复兴和启蒙主义的“全人”思想和人道主义的德国古典哲学和美学,尤其是在德国古典美学中,人类的自我自由全面发展的主要依据和途径就是审美和美。康德的美学就是要使人成为真正的完整的人,是康德的人类学构想的一个最后完成的部分。不过,康德主要是通过人的心理和心意状态来使人成为真正的人,以回答他所提出的“人是什么”的根本问题,所以,康德从人的心理的知(认识)、情(感情)、意(意志)的完整结构来构建他的“批判哲学”,而把美学(美和审美判断力)作为人的完成的中介因素。在此基础上,席勒最为明确地建构了他的人道主义美学体系,通过美和艺术来使得被现代文明(资本主义文明、分工、异化)片面化和断片化的现代人重新恢复人性的完整,成为可以与古代希腊人比肩而立的完整的人、全面发展的人、自由的人。席勒与康德一样,是把美作为一种外在的价值去整合已经被异化的、片面化的、断片化的人,是一种外在的、二元对立的辩证法所追求的人的统一。在经过了费希特和谢林对康德和席勒的批判以后,黑格尔就把这种统一人性各种因素的动力放在了世界的内部——理念的对立统一的自我矛盾运动,强调了人和世界的本体——理念的内在统一性,然而,这种统一性却是神秘主义的客观唯心主义的。正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实践唯物主义,才真正地把实践作为统一人与世界(自然和社会)、人本身的不同因素的内在根据,从而在实践本体论、实践认识论、实践辩证法和实践价值论的整体基础上完成了对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探讨。

          恩格斯在《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曾经说过:“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说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xiv]从实践美学的价值论维度来理解,恩格斯所揭示的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就是:人们首先要满足自己的实用的物质性需要(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相属需要、尊重需要),在实用关系的基础上才能生成出更高的精神性需要(认知需要、审美需要、自我实现需要),从而与现实发生认知关系、审美关系、伦理关系,因此,真、善、美的价值是在实践之中对利的价值的超越的结果。作为人和人的实践的产物,利、真、善、美是一个统一体,但是是一个不断生成发展的统一体,真、善、美是对利的一种实践超越的结果。所以,西方美学史上长期以来所探讨研究的美的“非功利性”是有其依据的,然而却没有把握住“实践超越”这个根本,把美与实用绝对对立起来了。因此,在实践美学看来,美、审美、审美关系,并不是完全没有实用功利性,而是在实践的过程中扬弃和超越了实用关系和实用功利性,所以应该准确地说,美、审美、艺术、审美关系具有超越直接实用功利性,简称为“超功利性”。也就是说,利、真、善、美是完整的人在实践中与现实发生与不同需要相关的各种关系所形成的价值。它们是在人及其实践中内在统一的,因此,任何一种价值都与其他的价值密切相关,相反相成、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相互转化,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美、审美、审美关系及其集中表现——艺术就成为了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主要途径,而且其基础仍然是经济基础,所以实践美学所主张的美、审美、审美关系、艺术使人全面自由发展的思想,就与德国古典美学的同样主张有着本质的区别,因为它是实践唯物主义的真理性结论。

          此外,由于美是一种形象的肯定价值,它就与善、真区别开来,从而成为最为有效的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途径。这就是说,美以感人的形象启迪和超越人在对象上实现的利、真、善等价值,从而使人成为一个价值整体,并且每个人都与自然、社会形成一个完整的价值整体,这样,人本身就得到了自由全面的发展,而且同时整个自然和社会也得到了自由全面的发展。

          总而言之,实践美学的价值论维度不仅对于世界美学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意义,而且对于人类自身的自由全面的发展以及整个世界的全面和谐的发展也具有不可漠视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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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王克千编著:《价值之探求——现代西方哲学文化价值观》,第4-5页,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

          [ii] 蒋孔阳、朱立元主编,张玉能、陆阳、张德兴等著:《西方美学通史》第五卷,第22-26页,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

          [iii]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84-8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iv] [日]牧口常三郎:《价值哲学》,第13页,第55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v] 杨柄编:《马克思恩格斯论文艺和美学》,下,第519页,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2年版。

          [vi]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38-39页,第24页,第504页。

          [vii]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viii]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

          [ix]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第326页,转引自薛克诚、洪松涛、吴定求主编:《人的哲学——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新探》第250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李连科:《价值哲学引论》,第65-69页,该处有关于马克思此引文的辨析,可参阅。

          [x]杨柄编:《马克思恩格斯论文艺和美学》,下,第540页,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2年版。

          [xi] 《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Ⅰ》第345页,北京·上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年版。

          [xii] 张玉能:《美学要义》第17页,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1998年第2次印刷。

          [xiii]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9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

          [xiv]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77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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