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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书法艺术滥觞的几点认识

        作者:核实中..2010-07-09 16:37:01 来源:中国当代艺术网

          书法艺术的产生,和其它事物的形成过程一样,必然有其起始年代,也必然有其发生发展的原因。学习书法艺术,应该了解它的这些常识,以便深入探讨和研究。然而,迄今对书法艺术的滥觞年代尚存不同看法,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汉字始,则书法始”;另一种观点认为“书法成为艺术,始于汉末魏晋之际”。究竟应该怎样认识这一问题,我想试从下面的内容,谈谈自己的粗浅认识。

          一、书法艺术滥觞的上限

          关于书法艺术的起始年代,前贤有不同说法。《中国书法简史》载:元代学者郝经《陵川集》说:“夫书一技耳,古者与射、御并,故三代、先秦不计夫工拙。而不以为学,是无书法之说焉……道不足则技,始以书为工,后寓性情、襟度、风格其中,而见其人,专门名家始有书学”。又载元代另一学者刘因《荆川裨编》说:“字画之工拙,先秦不以为事……魏晋以来,其学始盛,自天子、大臣至处士,往往以能书为名,变态百出,法度备具,遂为专门之学”。徐悲鸿《积玉桥字题跋》说:中国书法“……自汉末迄今近两千年,……昔为中国独有,东传日本,亦多成癖;变本加厉,其道大昌。”邓以蛰《书法之欣赏》说:“逮魏晋之际……书法已完全进入艺术领域;笔法间架,讲究入神,如卫夫人之笔阵。”郭沫若《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说:“有意识地把文字作为艺术品,或者使文字本身艺术化和装饰化,是春秋时代的末期开始的”。朱仁夫《中国古代书法史》说:“书法是汉字的书写艺术,汉字产生,书法也就开了头,即汉字始,书法始”。以上种种说法,其立足点各有不同,答案当然也就不会一样。我认为,要说明书法艺术产生的年代(即上限)这一问题,至少要先弄清两个不同和一个关系,即:汉字史与书法史的不同,使用书写和艺术书写的不同,以及艺术形成对必要的客观条件的依赖关系。因为这是认识问题和研究问题的前提。

          (一)、汉字史和书法史的不同

            汉字的产生不等于书法艺术的产生。对前者的研究属于文字的领域,对后者的研究属于艺术的领域。汉字,首先是记录语言的符号,第一功能是传播语言。当它只有在发展到一定的历史阶段时,才有了第二功能,即成为书法艺术的表现对象(书法艺术的实体)。虽然,后来书法对于汉字的演变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汉字的演变发展,不是因书法的需要,而是因语言的需要,因社会交流使用的需要。不管有无书法艺术,汉字都是要演变发展的。汉字的形体演变史不等于书法史。

            郭绍虞《从书法中窥测字体的演变》一文就认为:“所谓演变,也即是由篆而隶,由隶而楷这些字体演变的过程,而不是指书法家法书的渊源和影响”。汉字对于书法艺术,是基础,是先导。而书法艺术对于汉字,是派生的,是功能的扩展。书法必须依赖于汉字,必须建立在文字的实用性上面,没有汉字及其使用就没有书法艺术。

            因此,必然是先有汉字,后有书法艺术。

            谁都知道,任何新生事物的发生,之前必然要有其孕育阶段,书法艺术的产生也不例外。如果说,汉字及其书写孕育了书法艺术,不管这个孕育期有多长多短,作为艺术的书法总不能和汉字的创造同时出现。当然也就不能“汉字始,书法(艺术)始”。如果,将“书法”只看成书写技法,书法到是可以与汉字同时出现。只要写字,就有法则和方法问题。但关键是我们现在已经不能再把技法和艺术等同或混淆起来。

           (二)、使用书写和艺术书写的不同

            使用书写不等于艺术书写,这是毫无疑问的。书写以使用为目的时,主要在于把字写清楚、写正确,可以不“法象”,可以不考虑笔墨纸的质量、人的心情和身体状况、气候环境等条件的影响。当书写主要是为了供人欣赏,作为艺术行为出现时,就非要顾及这些条件不可。书家都有这样的体会。唐太宗李世民就有切身说法:“夫欲书之时,当收视反听,绝虑凝神。心正气和,则契于玄妙;心神不正,字则欹斜;志气不和,书必颠覆。”又说:“书学小道,初非急务,时或留心,犹胜弃日。……吾之所为,皆先作意,是以果能成也”。还说:“夫字以神为精魄,神若不和,则字无态度也;以心为筋骨,心若不坚,则字无劲健也;以副毫为皮肤,副若不圆,则字无温润也”。

          书法艺术是汉字书写,但不能把所有的汉字书写都看成是书法艺术。常人因缺乏艺术修养和缺乏对书法艺术的追求与研究,他们写的字,有的连基本书写规范标准都无法达到,根本就谈不上艺术。即便是书家的书写,也不完全是艺术品。这里有着意、不着意和其它许多因素的影响。汉字初创时期或正在演变过程中(书体不定型),多数人对它还处于不断认识或使用为主的阶段,那时的书写技法还不成熟。尽管也有写得不错的,那只是书写者天赋的一个反映,但还达不到理论的自觉和高度,仍算不上艺术书写。艺术不是轻而易举之事,它需要技艺的积累和情性的投入。

          (三)、艺术的形成依赖客观条件的具备

            任何事物的从无到有,其形成的过程,都要依赖一些客观条件的具备。条件不成熟,过程有阻碍,都会影响事物的发展。

            书法艺术的形成需要哪些条件呢?

            至少要有比较完备、成熟的艺术表现对象──汉字体系,要有雄厚的有利于艺术实现和发展的本质力量──能书者队伍的壮大发展和良好的书写用具,要有广泛的对书法艺术的需求和共识──文化生活需求,要有官方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和扶植──社会环境允许。所有这些条件都是书法艺术产生不可缺少的。

            东汉末开始,初步具备了以上这些条件,而且还出现了书学和书学理论著述,使书法形成艺术门类有了可能。把东汉末至魏晋之际作为书法成为专门艺术的滥觞时期,是比较合适的。这是站在艺术胚胎开始成熟和时人已经自觉追求并且公认书法艺术的立场上的观点。  

          二、为什么把书法艺术的滥觞期定在汉末魏晋间 

           (一)汉字诸体具备,各臻其妙

            汉魏之际,中国的汉字体系趋于齐备。特别是行书、草书的出现,方便了书写者的手性,产生了较明显的因书写速度和用笔方法不同所带来的差异。楷书的成熟不仅使汉字完成了字型结构上的总趋势由篆的立长,至隶的横扁,至楷的方正的转变,也使汉字完成了点画由篆的单一笔法向楷的多种笔法的转变。而且从汉末至魏晋、南北朝期间,战事未宁,朝代更替频繁,汉字使用比较自由,各种字体同时发展,各臻其妙。所以人们不仅能够看到“篆隶真草”各种面貌,同时也能看到各种字体的多样风格。这些都不断促进着和诱发着人们对汉字书写美的认识和共识。

           (二)工具材料的改良对书写的优化

            后汉时期,我国的笔墨砚纸相继发明,而且有了进一步改良。尤其是墨和纸的产生和改良更为重要。因为据传自大将蒙恬作秦笔始,就已出现了鹿毛、羊毛两种不同硬度的毛笔,极大地方便了使用。但墨还不先进,且多书写在板硬的竹筒上或少量的书写在面不平挺的缣帛上,所以书写效果受影响还比较大。“西汉中后期我国已发明了植物纤维纸,经过东汉蔡伦的改进、提高,开始用作书写材料。”(《中国古代文化史》)正因纸的受墨较其它材料更加优越,从而优化了书写的美感与韵味。墨的质量的提高据说是从三国的韦诞开始的,他制造的墨,质细色黑还有光泽,被誉为“一点如漆”。佳墨无疑会增添书写字迹的润色和光彩。这些更加保证了书写的质量和品味的提高。

           (三)出现了众多善书者

          宋·蔡襄说:“东汉末多善书,唯隶书最盛。晋、魏之分,南北差异,钟、王多楷书,为世所尚。”汉·赵壹说:“夫杜、崔、张子,皆有超俗绝世之才,博学余暇,游手于斯,后世慕焉”。这两则信息告诉我们,汉魏之际已经习书成风,追能效法,出现了许多善书人才。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记录汉、魏、晋时期主要能书者有曹喜、蔡邕、王次仲、师宜官、梁鹄、邯郸淳、杜度、崔瑗、张芝、张昶、韦诞、钟繇、索靖、皇象、王羲之、王献之、谢安等六十六人。近师勉之《中国历代书法谈要》统计仅汉至魏晋间书家就有二百二十八人之多。在汉魏之际,各种书体还出现了众人师承的名家门派:如蔡邕的汉隶,张芝的今草,刘德升的行书和钟繇的楷书各领一家风骚。

            
          另外,据碑帖查考,东汉已开始签属书者姓名。如洪适《隶续》云:“《西狭颂》题名,其仇靖字汉德书文者,挥翰遣词,皆斯人也”。又如洪适《隶释》云:“《衡方碑》末,有小字门生朱登题名”。还云:“《武班碑》末云‘纪伯允书此碑’此又汉碑具书人姓名之一事也”。可见社会开始以书为荣和以书为专门艺事。

           (四)有了“书法”的概念和书论

            李健(1881—1956)《书通》中说:“‘书法’二字,始见于《后汉书· 儒林传》,……是知谈‘书法’自汉始”。后魏· 江式《论书表》说:“汉兴,有尉律学,复教以籀书,又习以八体,试之课最,以为尚书史。”又说:“后汉郎中扶风曹喜,号曰工篆,小异斯法,而甚精巧,自是后学,皆其法也。又诏侍中贾逵修理旧文,殊艺异术,……”从这些文字中可以知道,在汉末,已经有了“书法”这一概念,而且开始认识到书法是一种艺技。

            不仅这样,汉魏晋间也开始有了书论著述。赵壹的《非草书》是记载中的首篇。相继还有东汉蔡邕的《笔论》、《九势八字诀》和《石室神授笔势》,魏·钟繇的《笔法》,晋·卫恒的《四体书势》,王羲之的《用笔赋》、《草书势》、《天台紫真笔法》、《王羲之题卫夫人<笔阵图>后》等多种。对书法的实践和认识的提高起到了指导和推动的作用。

           (五)把书法作为艺术品来审美娱情

          把书法作品当作一种美的艺术品来鉴赏和玩味,是汉末魏晋以来及南北朝时期开始出现并逐渐形成的文化现象和社会风气。

            赵壹《非草书》文首就说:“余郡士有梁孔达、姜孟颖者,皆当世之彦哲也,然慕张生之草书过于希颜、孔焉。孔达写书以示孟颖、皆口诵其文,手楷其篇,无怠倦焉。于是后学之徒,竞慕二贤,守令作篇,人撰一卷,以为秘玩”。

            师逸之《中国历代书法谈要》引羊欣云:“安定梁鹄得师宜官法,魏武重之。常以鹄书悬帐中,宫殿题署,多是鹄书”。陈振濂在《书法学综论》里更详细地记录了这件事:“汉末,书法作为艺术的意识还刚刚萌起,对书法从艺术上进行欣赏而不仅仅视为实用工具的风气,还不很普遍,……安定人梁鹄,曾任凉州刺史,附刘表,后降曹操,善八分,知名度甚高。对他曹操并不以贰臣视之,却尽力发挥其善书之长,将其书作悬诸军帐,行军打仗亦不稍忽,回营后则将之“钉壁玩之”。这里的“以为秘玩”、“悬帐中”和“钉壁玩之”,正是为了观赏和娱情。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载:后汉师宜官“或空至酒家,先书其壁,观者云集,酒因大售,俟其饮足,削书而退”。师宜官比较穷,他利用自己的一手漂亮的字供人观赏赚喝酒的钱,迎得了酒客和酒肆老板的满意,这是以书法提供审美契机和满足娱情的又一例证。

          魏晋南北朝以来,由于社会长期动乱不安,皇室奢侈腐化,皇权残暴恶毒,使一部分统治者和文人、士大夫们滋长了悲观厌世和贪图享乐的思想观念。不问政治和“清谈”之风日益形成。因此以艺事为求,以书法寄情,甘愿殚精以赴,疲神靡辞。对此仅梁·虞和《论书表》一文就有“桓玄耽玩,不能释手,乃撰二王纸迹,杂有缣素,正、行之尤美者,各为一帙,常置左右。及南奔,虽甚狼狈,犹以自随”,“毅颇尚风浪,亦甚爱书,倾意搜求”,“或真、正、章草,杂在一纸,或重作数字,或学前辈名人能书者,或有聊尔戏书”,“遂得游目环翰,展好宝法,锦质绣章,烂然毕睹”和“机息务闲,从容研玩”等多处记述。

           (六)书法越来越受到重视

            书法艺术得到重视和发展,与官方政府的提倡和推广是分不开的。早在西汉王朝丞相萧何制定的《草率》中,就规定了秦之八体继续通用,并作为学童应试的内容,成绩好的,可担任专门负责文书工作的“尚书”、“史书令史”。这是“以书取人” 的开始。后来效法于此,有杜陵人张安世以书为给事尚书(《汉书》)、“太和中,(韦)诞为武都太守,以能书留补侍中,魏氏宝器铭题,皆诞书也”和“鹄卒以书至选部尚书”(《四体书势》)等记载。

            与此相应,书法的价值也高起来,《论书表》载:“新渝惠侯雅所爱重,悬金招买,不计贵贱”。张怀 《二王等书录》说:“文皇帝尽价购求,……并以金宝装饰”。足见对书法的珍重。据传一把值二许的竹扇,因王羲之在上书五字,就可卖到一百许。

            书法还被用来作为礼品相赠,或用来酬慰客人,显示贵重。《论书表》就云: “又尝诣一门生家,设佳馔供亿甚盛,感之(羲之)欲以书相报,……” 还说:“桓玄爱重书法,每宴集,辄出法书示宾客”。除此,上门求书也成为一种重书的现象。相传,因求智永书法的人太多,其家门庭若市,户限竟被踏破,只好用铁皮包起来,因此智永又有了“铁门限”的雅号。

          综上所述:汉字的书写,由会写到写得较好,由写正确到写美观,由讲究外形到追求内涵,它的不断提高和发展,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认识与实践的历史过程。汉末至魏晋、南北朝四百多年间,中国的汉字诸体具备,书体流派芬芳。中国的文房四宝品类丰富,已达精良。文人墨客驰怀纵情,以书为谈,以书为乐,以书为荣之举蔚然成风。加之皇帝和官僚的推波助流,中国汉字的书写艺术得以滥觞。

          三、补论

          急需补充说明的是,把书法艺术的滥觞时期定年代于汉魏之际,必然又要产生一些新的问题。比如:汉魏之前有无“书法家”?甲骨文、金文、小篆作品是不是艺术品?回答是肯定的。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就把李斯、赵高纳入能书行列,而且列为文首。不过这是“追誉”,是后人出于对古人的“尊重”。秦时颁布小篆主要是出于文字的通行使用,还不是作为艺术品,李斯也不作为书家面目出现,社会上还没有“书家”这个“意识”和“共识”。甲骨文、金文、小篆作品也一样,我们今天把它看成是艺术品,是因为它本身具有美的素质,其书写也合乎现在要求的艺术法度。作为已经失去社会使用(通用)价值的古文字,还有其艺术生命力和表现价值。这也是“追誉”。是尊重传统、尊重古创、尊重中华民族已有的文化和劳动成果。这些艺术品(或原始的书写作品)是后人在欣赏中发现的,在时人眼里都是一般的使用,最多被看成比较规范比较漂亮的字,而不被看作是艺术,还不能说是书写者的有意“为艺”行为。目前还没有发现有关当时把书写作为艺术品的记载。

            不过,我们不能因为将书法艺术起始年代定在汉魏之际,就可以否定之前有书家和艺术品。我们要历史地看问题,对传统不能割裂。事实也是这样,正因为之前有我们今天看到的“书家”和“艺术品”,才不断孕育和推动了书法艺术的产生。同时,我们也不能因为把古人和古人之作看成艺术家和艺术品,就可以不顾历史的客观存在,不顾事态的发展过程和规律,将书法艺术“不孕而生”。如果说在秦汉之前每种字体都已有了许多能书者(现在看是书法家)和许多精采作品(现在看是艺术品),这正说明书法艺术的产生有着广泛的来源和深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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